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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长江路办事处原主任贪污受贿近16万元 获刑七年

2014-04-15 10:17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讯(记者 蒋宇飞)身为街道办事处主任,却利用职务之便,以虚假的劳务合同和代开发票的方式,套取公款用于个人消费;先前担任镇长期间,也多次得用职务之便,收取钱财,为他人牟利……

  4月14日,记者从河南法院裁判文书网获悉,郑州市二七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原副书记、主任梅斌,因犯贪污84259.71元、受贿7.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梅斌在任长江路街道办事处主任期间,以虚假的劳务合同和代开发票的方式从办事处套取公款8.4万余元用于个人消费;在任马寨工业园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期间,他多次利用其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收受他人7.5万元。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另外,梅斌贪污所得赃款84259.71元,依法追缴,发还被害单位;受贿所得赃款7.5万元,依法追缴,上缴国库。

责编:李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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