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南乐天)又是一年毕业季。据统计,今年我省高校毕业生人数为48万,加上往年没找到工作的毕业生,今年高校就业人数将突破55万。
近日,针对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省政府发布了《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围绕就业创业、职称评定、社保补贴等多个方面,确定多项新政策措施对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进行扶持。
高校毕业生开“网店”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
今后,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
《通知》中提到,对高校毕业生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或开办“网店”并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实名注册认证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对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或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初始创业者,取得工商、税务登记和有固定经营场所并进行稳定创业经营活动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补贴。
同时,《通知》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年累计实际利润额或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实行减低企业所得税税率政策和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实行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离校未就业但实名登记的同学有补贴享受
对于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如果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则被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按照《通知》规定,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的2/3,最长不超过两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针对职称评定、社保补贴等方面,《通知》规定, 如果在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申报相应职称时,可不参加职语考试或放宽外语成绩要求。
此外,在创造公平就业环境上,《通知》要求,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除涉密等特殊岗位外,要一律实行公开招聘,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要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报名时间不少于7天;对拟聘人员应进行公示,明确监督渠道,公示期不少于7天,作为接收审核档案的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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