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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法院庭审首次引入证人宣誓程序 督促证人诚实作证

2014-11-07 19:33 来源:映象网

郑州中原区人民法院首次在刑事诉讼中引入证人宣誓程序

郑州中原区人民法院首次在刑事诉讼中引入证人宣誓程序

庭审中,证人在证人席上宣誓

庭审中,证人在证人席上宣誓

  映象网讯(记者 蒋宇飞 通讯员 王新 孙艳凌)“我向法庭宣誓:以我的人格及良心担保,我将忠实履行法律规定的作证义务……”11月6日上午,站在证人席上的方女士庄严地向法庭宣誓。这也是郑州法院系统首次在刑事诉讼中引入证人宣誓程序。

  当天上午,被告人张某涉嫌交通肇事犯罪的案件在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第9法庭如期开庭,证人的特殊身份也引起了法官的特别关注。

  今年44岁的被告人张某,在今年5月份驾车回家途中撞上行人,后由其妻子方某顶罪“自首”。

  10月28日,郑州中原区人民检察院以张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将其起诉至中原区人民法院,法官发现在证据材料中有其方某的证言有其前后不同的陈述,决定在审判程序中引入证人宣誓程序,进一步唤醒证人如实作证的法律责任感和道德良知,进一步确保证人真实陈述案件事实。 

  于是,就有了开头的一幕:证人方某面向国徽,立正站姿,左手按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文本,举起右手,向法庭宣誓。 

  “证人宣誓是对作证行为的一种规范和约束,使其思想上产生压力,了解作证是严肃的事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北京师范大学刑法学博士、中原区法院法官吕华红认为,这可以督促证人、鉴定人慎重发表证言、鉴定意见,从而利于证人诚实作证。

责编:王嘉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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