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原部长:房子产权没给我 征房产税不愿意

2013-11-21 07:21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原财政部部长项怀诚  

  原财政部部长项怀诚

  11月20日消息,原财政部部长项怀诚在财经年会上表示,目前房产税开征和改革箭在弦上,但是也存在很多困难,下一步改革的方向将是扩大试点范围和立法。他甚至指出,如果不通过立法解决产权问题就开征房产税很多人会有意见。

  他表示“不解决产权问题,就征我的房产税我就会有意见。”

  项怀诚表示,现在看这个形势房产税是箭在弦上,但是房产税第一个要立法,第二个要经过试点。房产税之所以要搞,考虑到前一段在一些地区,把一些土地零地价,或者低地价的提供给某些商业用地。这样的一种情况挤占了住宅用地的指标,提高了住宅用地的价格。这种情况恐怕以后不能再延续下去。

  项怀诚称,房产税是一种财产税性质的税收,按照刚才许善达的思想,房产税及其财产税都是地方税,这样可以增加一些地方收入。但是房产税的出台我觉得尽管是箭在弦上,要非常的谨慎,因为这里牵扯到商业用房和住宅的用房的区别,大中城市和三线城市的区别,城乡之间的区别,存量的房产和新增房产的区别,第一套,允许两套房产,或者第三、第四套房产的区别,这个税收政策的出台有很多政策需要研究。现在我们执行的制度,你房子新建整个过程中税费负担很重,你要想在这个地方盖房子,你先要拿到这个房子的地,招拍挂拿到这个房价,在北京现在都是不得了,几百万、上千万一亩地。等到你盖成房子以后集中税负又太轻,没有什么税负。

  项怀诚表示,这里的问题我觉得还比较多,何况我们现在房产本身就是没有产权的,地是没有产权,连房子都没有产权,我的住宅到现在还没有给我产权,能住不能有。如果他要征我的房产税,我肯定有意见,你连房子的产权都没有给我还征我的税,所以这些问题比较复杂。当然现在是箭在弦上,我希望他搞的非常的稳当,现在已经试点了,第一步试点大概在两个城市,上海、重庆,现在在四个城市试点,下一步开展会继续扩大,试点时间长一点可能会比较好。

责编:李宜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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