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官员:各地应尽可能简化再生育审批政策

2013-11-21 19:58 来源:法制晚报

  调查显示,北京符合条件的单独家庭60%-70%想生育第二个子女。北京市人口计生委表示,将依法依规启动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据报道,目前,四川、辽宁、湖北等多地已启动放开“单独”家庭生二胎的前期论证和调研等工作。

  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表示,启动实施“单独”二胎政策,全国不设统一的时间表,将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但各地启动实施的时间不宜间隔得太长。

  多位专家表示,“单独两孩”政策最快有望年底就启动,还需地方政府政策配套,否则会带来系列生育问题。卫计委新闻宣传司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各地应尽可能简化再生育审批政策。

  全国情况 四川拟明年修计生条例

  近日,四川省政府网站公示四川省政府2014年立法项目,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意见,其中包括了《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 四川省人口计生委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正在为完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做积极准备。

  据悉,福建、浙江、广东等地人口计生委相关人士也表示,目前正在积极而周密地抓紧做好启动新政策各项准备工作,或正在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表示将尽快依照法定程序,研究出台相关措施。

  北京落点

  “单独”家庭六七成想要二胎

  根据专家对北京市独生子女生育意愿的调查与预测,本市符合条件的“单独”家庭60%至70%想生育第二个子女,生育意愿平均1.3个孩子左右。

  市人口计生委表示,本市将依法依规启动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待国家具体政策出台后,将抓紧拟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依法组织实施修订《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预计前五年本市的出生人口将有一定增加。但在达到高峰后会稳步下降,对全市总体人口规模不会产生大的影响。因此,中央政策与北京市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是吻合的。

  来自市计生委数据显示,北京市长期保持低生育水平,连续18年总和生育率在1左右。人口总量虽然保持持续增长,但惯性趋弱,年度户籍自然增长8万人左右。劳动年龄人口增幅减缓,人口抚养比达24.4%,“人口红利”将逐步减弱。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2012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66.1万人,占总人口数的20.5%。

  此外,针对“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将可能导致的生育高峰,北京妇产医院透露,将在东院区扩建一栋1.6万平方米的产科大楼,增加产床。同时推行产前检查套餐措施,缓解孕妇建档难、产检难。

  权威回应 各地应尽可能简化再生育审批政策

  卫计委新闻宣传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关于“单独两孩”政策的下一步启动工作,国家卫计委要求各地认真落实,根据实地情况确定启动时间,并且要做好再生育审批工作。

  很多人有疑问说假如放开“单独两孩”之后,之前申请“双独两孩”的审批手续是不是就可以简化了?

  该负责人表示,政策调整后,各地应该尽可能地简化再生育审批程序,考虑到办证难的问题,各地要去调研,去寻求解决方案。既要方便群众办理相关手续,又要保证政策的施行。

  各地卫生计生部门应该提高服务意识,不能给公众增加麻烦。比如可以使用现代化的查询手段,方便群众的手续办理。

  此外,记者获悉,国家卫计委已经有建立全国人口信息查询系统的规划,其设想是包括人口数据和健康数据等信息,但是具体实施还存在一定难度,目前还只是在酝酿之中。

  专家说法 政策落地 需出台细则配套

  多位专家表示,“单独两孩”政策最快有望年底就启动,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表示,2014年大约会有1/3的省份启动“单独两孩”政策。

  南开大学人口发展与研究所教授原新表示,政策从目前提出到各地正式开始启动实施还存在很多问题,除修订《条例》外,还需要制定一系列与之相关的社会公共政策、具体细则等。

  原新告诉法制晚报记者,比如在调整生育政策之前不符合生育是违法生育,应交社会抚养费,但有的却拖着没有交,那么若是明年政策调整了,又符合生育条件了,社会抚养费还征收吗?同时,在有些地区,社会抚养费可分期付款,前期已付了一部分,那政策调整了没有付的那部分还需要付吗,这些该如何界定都是问题。

  目前全国有19个省份取消了二胎生育间隔,但还有很多在坚持,如北京,生育间隔不少于4年,或女方年龄不低于28周岁。也就是说,即便是北京的“单独两孩”政策落实了,如果有生育间隔的话,还是要考虑是否符合条件。

  因此,地方政府在具体执行中,可能需设置一个节点,对节点之后出生的“单独两孩”,免缴社会抚养费。但对节点之前出生的“单独两孩”,可能要按照修订前当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算做超生的孩子,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不过,对这部分孩子按照什么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才能让这部分“单独”家庭觉得公平、可接受,这需要各地地方政府根据各地情况妥善的配套细则。(记者 王婷婷 李洁 王硕)

  目前北京再生子女

  “准生证”办理流程

  (夫妻双方均为本市户籍)

  注:如果一方为外省市户籍,户籍地区县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出具当事人婚育情况证明并盖章

  到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人口计生行政部门领取或从市、区县人口计生委网站下载《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填写个人情况及申请理由

  双方存档单位(居村委会)分别在《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上注明申请人婚姻、生育情况并盖章

责编:王嘉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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