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国考串通作弊或替考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

2013-11-25 17:29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25日电 人社部网站25日刊登人社部考录司负责人就“公考”等相关问题公开答疑。该负责人称,对于考生作弊行为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如串通作弊或有组织作弊,替考等,给予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以下为答疑全文:

  问:请介绍一下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4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情况。

  答:11月24日,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在全国31个考区48个城市的1010个考点同步举行。今年共有130多个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计划招录1.9万余人。据统计,本次考试共有152万人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其中,111.9万人报名确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参加考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为57:1。24日全国有10万多名考务工作人员参与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努力为广大考生提供服务保障。

  问:为保证考试的安全平稳,各地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考试安全直接关系到考录的公信力,关系到公平公正。我们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中央机关招考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努力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考试前,各地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净化考试环境。考试期间,各地考务部门在考场内配备了经验丰富的监考老师,设置了身份证识别仪、手机信号屏蔽仪、视频监控设备等。考场外有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派往各地的督考员、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选派的巡考员、公安民警、无线电信号管理人员等,共同维护考场内外秩序。阅卷期间,公务员主管部门还将启动雷同卷甄别鉴定系统,对使用高科技设备作弊的行为进行筛查、认定和处理。公务员录用考试试题和答案在考试结束前为绝密。任何窃取、非法持有和传递试题及答案的行为,均违反了刑法和保密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将与有关部门一起加大对不法分子作弊助考、窃取考试试题的打击力度,无论何种作弊行为都将受到严肃的处罚。

  问:考生如果出现作弊行为,将会受到什么处理?

  答:在近年中央机关招考中,广大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报考,共同营造了良好的考试环境。但也有个别考生无视考试纪律,公然进行作弊,扰乱考试秩序。我们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对于构成违纪违规的行为进行了处理。其中,对于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如串通作弊或有组织作弊,替考等,给予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对于情节严重的,如抄袭或协助抄袭,给予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对于情节较轻的,如在答卷(答题卡)上做特殊标记等,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或者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比如2013年,我们对178名考生做出了成绩无效的处理,对120名考生做出了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对9名考生做出了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切实严肃公务员录用考试纪律,维护广大考生利益。希望各位考生远离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这条高压线,千万不要一次作弊,悔恨终身。

  问:能否简要介绍一下阅卷工作情况?

  答: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当晚我们即启动阅卷工作。为保证考试成绩形成过程公平公正,阅卷管理采取先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以下简称行测)及申论答题卡扫描再评分的方式。行测全部为客观题,实行机器阅卷,自动生成考试成绩,并且全程监控。申论为主观题,实行人工阅卷,主要通过细化评分管理流程和严密制度设计有效控制误差和防止人为舞弊。主要措施有:评分现场屏蔽考生信息、随机派发考生答卷、试评、双评以上误差控制、阅卷点分题评分等。届时,我们将从全国选派1400多名阅卷员分赴各阅卷点参加申论阅卷工作。阅卷期间,我们将邀请部分新闻媒体记者前往阅卷现场,公开报道阅卷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问:考生在笔试结束之后还需要做哪些准备?

  答:笔试结束后,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组织开展阅卷工作,预计2014年1月上旬公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各职位分数线和第一批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过线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将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工作将于1月上中旬进行。请广大考生关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和考录专题网站有关通知,及时查询个人考试成绩,并了解下一步招考工作安排,切勿错失调剂和面试机会。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要积极与招录机关沟通,关注考录专题网站和招录机关网站,按照招录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面试准备工作。

  在这里,我想提醒一下各位考生,一定要诚实守信。凡不能参加面试或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一定要提前告知招录机关,以便招录机关及时进行递补或做好有关工作安排。

  问:您对考生准备面试有何建议?

  答:面试是考官通过与考生直接交谈或置考生于某种特定情境中观察,从而对考生的知识、能力、经验等基本素质进行测评的考试活动。重点测试考生的口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其他作为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具备的能力以及与职位的匹配程度等内容。这些都是作为一名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主要靠平时工作和学习的积累。据我们了解,社会上各类公务员考试辅导班打着各种旗号招揽考生,他们大都是教给考生答题模式,辅导内容脱离实际,缺乏针对性,对真正面试没有什么帮助。希望广大考生排除面试辅导班的干扰,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以积极的心态和饱满的精神参加面试。

  问:一个合格的公务员应该具备什么样的身体条件?

  答:根据公务员法和录用规定,公务员应当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近些年,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先后制定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一系列规定,指定了147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机构,培训了体检工作人员,进一步规范了体检工作流程,严肃体检纪律,确保体检工作客观公正。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应当按照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保证新录用人员具备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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