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谈反恐立法:刑法对恐怖分子威慑不大

2014-03-24 07:13 来源:京华时报

  从去年的10·28事件,到今年的昆明3·01事件,暴力恐怖犯罪给公众的安全造成了极大破坏。就在上周,“东伊运”在网站发布视频支持昆明暴恐袭击,恐怖主义已然成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大威胁。3·01事件发生后,习近平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政法机关迅速组织力量全力侦破案件,依法从严惩处暴恐分子,坚决将其嚣张气焰打下去。

  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在反恐理论与实战方面都有了相当的积累。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特聘研究员贾秀东认为,成立国家安全委员会,是强化反恐战略顶层设计的又一重大步骤。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安全与军控研究所所长李伟认为,反恐法的制定和出台的过程会加快。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反恐怖研究中心主任梅建明则认为,反恐也需要社会力量的参与。

  理论圆桌

  主讲下好反恐先手棋

  3月1日晚,昆明火车站的旅客不会想到,一起严重的暴力恐怖事件会在身边骤然发生,这起事件造成29人死亡,143人受伤。在4个多月前的2013年10月28日中午,天安门金水桥边,恐怖袭击毫无征兆地发生,造成5人死亡,38人受伤。这两起都是有组织、有预谋的暴力恐怖案件。从新疆到北京,再到昆明,暴力恐怖袭击不再只是地球那一边的“9·11”事件或几年前的新疆“7·5”事件,暴力恐怖犯罪可能离自己很近。

  强化反恐刻不容缓

  1990年3、4月间,“东突”分裂势力在新疆阿克陶县发动“巴仁乡暴乱”,打出所谓“东土耳其(突厥)斯坦伊斯兰党”的招牌,以“圣战”的名义发起恐怖袭击。“巴仁乡暴乱”是进入上世纪90年代后发生在新疆的第一起恐怖事件。

  据《新疆反恐十年成果展览》资料统计,整个20世纪90年代,恐怖分子在新疆实施暴力恐怖案件250多起,造成600多人伤亡。

  “东突”恐怖势力以实现建立所谓“东突厥斯坦国”为目的,试图将新疆从中国分裂出去,长期在中国境内、主要是新疆地区从事恐怖暴力活动。时至今日,“东突”恐怖势力仍是我国面临的最主要恐怖威胁。其中,“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是“东突”恐怖势力中最具危害性的恐怖组织之一。

  “东伊运”具有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民族分裂主义的特征,从未停止对我国尤其是新疆地区的渗透和威胁。“东伊运”同中东、中亚等地区的恐怖势力包括“基地”组织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些地区动荡、复杂的局势成了滋生恐怖主义的温床。

  此外,我国公民每年出境经商、留学、旅游等近亿人次,随着对外交往和贸易的增加,海外公民、利益及重要能源通道极易受到国际恐怖主义威胁。

  在国安委框架下形成一盘棋

  在“巴仁乡暴乱”发生时,我国几乎没有成熟的反恐经验,没有成套的反恐法律,也没用可资利用的反恐战略。

  面临复杂的反恐形势,我国采取了多方面的反恐措施。

  一是健全反恐法律,为反恐提供法律依据。在相当长时间里,我国法律没有对恐怖活动、恐怖活动组织等作出明确定义,这直接影响了对恐怖活动的打击和对涉恐资产的控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际合作。201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在反恐立法上迈出了第一步,为反恐指明了方向。

  二是构建反恐体系,为反恐提供机制保障。早在1982年,我国就组建了“反劫机特种警察部队”,这是我国反恐力量的较早雏形。2004年,公安部成立反恐局。经过多年建设,我国逐渐形成了以武警、公安特警和军队为主的一线反恐力量,初步形成覆盖全国的反恐力量体系。去年,国家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升级为“领导小组”,加强了对反恐怖工作的领导。而成立国家安全委员会,是强化反恐战略顶层设计的又一重大步骤。

  三是推进国际合作,为反恐营造有利环境。恐怖主义是人类公敌、国际公害。进入新世纪,我国在反恐领域的国际合作进入快车道,其中,上海合作组织就是中外合作反恐的成功典范。

  昆明暴恐事件再次敲响了警钟。我觉得,我国应重点从三个方面进一步强化反恐工作:

  一是尽快制定国家反恐怖法,对反恐体制机制、资源配置等予以规范,为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提供更坚实的法律保障。

  二是在国安委的框架下形成全国一盘棋,将军队、武警、公安、外交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纳入一套防范、处置恐怖活动的完整体系,做到情报及时顺畅,反应快速果敢。

  三是在坚持标本兼治原则的前提下,进一步强调主动出击,在境内境外下好先手棋,将恐怖威胁消灭在萌芽状态,消灭在境外。(贾秀东)

责编:王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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