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保障房申请扩至非京籍人群 标准为是否有房

2014-05-21 06:51 来源:新京报

  2011年12月1日,西城区德胜街道办事处,一位市民前来咨询公租房申请流程  

  2011年12月1日,西城区德胜街道办事处,一位市民前来咨询公租房申请流程。新京报记者 薛珺 摄

   昨日,北京市法制办公布了2014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涉及55项内容。在今年力争完成的12项立法项目中,包括备受关注的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控制吸烟条例(草案)、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居住证管理办法等。

  《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拟规定,申请保障房不再审核收入情况,而以有无房产作为申请依据。同时,非京籍人群拟纳入保障房申请范围。

  市法制办副巡视员张国强表示,今年的政府立法工作主要以保障民生,以及围绕解决北京“大城市病”为重点来进行。

  焦点1 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

  【对象】

  保障房拟扩至非京籍人群

  针对《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的起草内容,北京市法制办法制三处处长杨红昨日介绍,此次条例中明确提出住房保障是政府的法定责任,以解决以往住房保障政府采用给付形式而没有法制化的问题。同时,立法还确定了住房保障范围、保障方式等。

  据她介绍,此次条例草案中,拟规定“扩容”保障房申请对象。今后,保障房的申请范围除了北京市户籍家庭之外,也有望扩至在京稳定工作的非京籍人群。

  她说,非京籍人群的具体申请条件还在研究讨论中,目前倾向于和北京市居住证管理制度相衔接。

  【申请】

  不看收入只看是否有房产

  杨红表示,草案还考虑取消保障房申请者的收入审核,改变以往只以收入来判定保障房申请标准的现状。

  “总体思路是不再考虑收入水平,只考虑住房是否困难。”她说,按照目前的设想,保障房的申请依据将只考虑是否在京拥有房产。

  杨红认为,申请人除了工资性收入之外,还可能存在各种收入;但房屋都有产权登记。因此,核查房产要比核查收入相对容易。

  对于是否会出现一些无房“有钱人”来申请保障房的极端现象,杨红表示,这种现象将会有制度约束。

  【产权】

  立法或不涉及“共有产权”

  今年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中,在建设保障房中引入了“共有产权”的概念。对此,北京已明确自住型商品房为“共有产权性质”,即市民和政府共同拥有房屋的产权。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主任李小娟曾介绍,在对基本住房保障条例的立项论证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共有产权”的问题。

  不过据记者了解,北京市此次立法涉及的是基本保障性住房,满足基本居住需求,而共有产权涉及的是保障性商品住房,因此此次立法没有涉及。

  此外,草案还提出地方政府编制保障住房的预算。这意味着保障房将制定专项预算,优先安排建设资金。对于保障房的建设,除政府外,也鼓励社会单位自建保障性住房。

责编:任治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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