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2014-08-11 06:36 来源:新京报

 2012年12月4日,首都各界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集会,隆重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

  2012年12月4日,首都各界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集会,隆重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习近平强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新华社发

  今年10月召开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将聚焦“依法治国”。改革开放以来历次党的全会中,以“依法治国”作为主题还是党史上第一次。

  十八大至今,习近平的治国理政思路,“依法治国”贯穿其中。无论是改革还是反腐,都要在法治的框架下进行。

  从司法实践方面,习近平要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体制改革正在进行中。

  最近一次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专家认为,四中全会从党的角度强调法治建设,非常有必要。“怎么样贯彻实施宪法,怎样完善立法,如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如何推进司法改革,党如何在法律框架下依法执政……推进依法治国,绕不开这些话题。”

  依宪治国

  上任伊始强调“宪法高于一切”

  在2013年即将结束的时候,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废止劳动教养制度。

  与此同时,信访制度也在改革,信访不再进行全国排名,涉诉涉法信访全面纳入法制轨道。

  舆论认为,这体现了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推动法治的决心。长期关注劳教改革的学者说,新一代领导人决心进一步开启法治国家进程,更加重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习近平是中共中央第一位拥有法学博士学位的总书记,履新刚刚20天,出席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并发表讲话重申宪法高于一切。“这实在是一个振聋发聩的声音。”境外媒体评论说。

  在这次大会上,习近平说,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要“深刻吸取十年‘文化大革命’的沉痛教训”。

  他重申了十八大报告的提法:“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在中央党校政法部主任张恒山看来,刚刚接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习近平,通过纪念大会上的讲话阐述了他今后的执政思想。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张恒山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说,“中国共产党在历史上功绩和作用,是公认的。但曾经有一个时期脱离宪法的执政,行使国家权力就不受任何约束,引发的教训特别深刻。”

  习近平在讲话中提到要“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家有关监督机关要担负起宪法和法律监督职责”。

  “这是党的最高领导人第一次提到健全违宪机制,以及追究责任主体的设想。”张恒山说。

  司法公正

  强调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2013年最后一天,习近平首次以国家主席身份向全世界发表新年贺词,他说,让社会变得更加公平正义,是推动改革的目的之一。

  张恒山认为,阻碍司法公正的深层次因素,除了传统法律文化存在缺陷和司法队伍素质不高,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不合理的制度,导致司法机关不能独立行使职权。

  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提出,要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张恒山告诉新京报记者:“以往领导人都不太提‘司法独立’,好像一说‘独立’,就是和党闹独立。实际上,司法的独立地位是为了确保其依法行使职权,依法就是依据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依法就是体现党的领导。”

  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备受期待的“全面改革”方案出炉。

  习近平对全面改革方案作说明时说:“这些年来,群众对司法不公的意见比较集中,司法公信力不足很大程度上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不合理有关。”

  方案提出了一系列司法体制管理新举措,其中包括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等司法管辖制度。

  张恒山认为,这次司法体制改革“动真格”。

  今年6月,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深改组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

  习近平说,试点地方的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司法体制改革的组织领导,细化试点实施方案,及时启动工作,按照可复制、可推广的要求,推动制度创新。

责编:任治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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