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回应日本“购岛”称将采取措施维护主权

2012-09-06 07:45 来源:新京报

  ■ 专家分析

  “日本应与中国进行务实谈判”

  清华大学当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副院长刘江永教授对本报记者表示,日本政府对“购岛”行为辩解的辞藻靠不住,日本政府必须有诚意地务实地与中国政府谈判。

  刘江永表示,一方面日本政府对“购岛”的行为解释称,是为了担心石原慎太郎“购岛”后进行登岛、搞商业经营,对中日关系造成严重影响。日本政府可能确实存在这种考虑,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所谓“政府购岛”的大前提是不存在的。

  刘江永介绍称,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岛上所谓的第一任岛主是在19世纪末期日本对台湾实行殖民统治时期,与政府签订租借和买卖协议,但是随着1945年日本战败,日本按照国际公约应把占有的中国岛屿全部归还,将完全作废的殖民时期的“权利”拿到现在来,无论是日本政府还是个人,对钓鱼岛的任何所谓买卖,都是非法和无效的。

  谈到未来的中日关系,刘江永表示,在目前的情况下,日本拿出所谓的“一片好心”和“维护中日关系稳定”的美丽辞藻来辩解,通过近期的一系列事实,已经说明这是靠不住的。日本政府的“购岛”行为就好比一块“烫手的山芋”,已经没有退路,必须承担起全部责任,认真地、有诚意地与中国进行务实谈判和协商。

  ■ 相关新闻

  日本阻“保钓”允许用枪支

  《日本新华侨报》4日转载最新出版的日本《AERA》周刊的报道,曝光了日本“极密”级别的阻止保钓“行动指南”。

  据悉,日本海上保安厅已经会同政府有关部门,正在对这份“行动指南”进行重新修订。在具体的行动方面,则做了几个方面的规定,其中包括:当对方进入我方领海后,则可使用高压水枪,还可以使用在船舷上装有缓冲器材的船只碰撞对方船只,以阻止其登岛;如果判定对方有恶意损坏器物以及妨害公务等行为时,可立即实施逮捕;如遇对方使用投砍石头等危险手段反抗,即使没有妨害公务执行,可实施逮捕;在对方停船时,可以使用高压水枪并用巡视船围截;如遇危险活动家的抵抗,可使用枪支。(新京报记者 储信艳 郭超)

责编:蒋宇飞
0
我要评论
用户名 注册新用户
密码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