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频道 > 快讯 > 正文

13岁少女网恋与人开房 24岁男友被判强奸获刑

2014-10-30 20: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韶关10月30日电 广东韶关一名年仅13岁的少女在网上结识了一名20多岁的男子,随后陷入热恋,并多次与男友开房。韶关浈江警方30日向媒体通报,与13岁幼女“恋爱”并多次发生性关系的吴某波,日前被浈江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

  2013年8月,13岁的小琪(化名)在玩QQ时,遇到一个网名叫“孩子他爸”(真名吴某波)的人加好友,好奇的小女孩觉得对方的名字很有意思,便接受对方的邀请,很快两人就自认恋人,以“老公”、“老婆”相称,期间小琪还告诉吴某波9月7日是自己13岁生日,吴某波为此专门为小琪购买了一份生日礼物。

  半年多的网络传情,小琪终于忍不住要与情人相见,今年5月10日,小琪瞒着父母,一个人悄悄跑到广州与吴某波会面。当晚,吴某波就将小琪带到番禺区钟村胜龙酒店,在客房内与小琪发生性关系。第二天,吴某波将小琪送回韶关,但他并没有让小琪回家,而是将她带到浈江区站南路某旅店开房,直到5月12日早上才让小琪回家。

  不声不响离家三四天,小琪的家人担心她不知何故出走,见她一大早回来后,心里不由产生一种不祥的预感,怀疑她小小年纪几日不归,是不是被坏人欺负了,便对她严加追问,小琪一五一十将怎样认识吴某波及近几日的经历告诉了家人。

  小琪的父亲一听,少不更事的女儿竟然跟人发生性关系,这不是被强奸吗?于是带着小琪就到站南路派出所报案。

  因涉及到强奸幼女,接到报案后,站南路派出所马上立案展开侦查。5月21日,浈江警方在广州市番禺区钟村镇大夫山某西式快餐厅将吴某波抓获归案。

  由于小琪年仅13岁,吴某波被法院依法判刑。(李凌 邬义忠 罗定海)

责编:李娅
我要评论
用户名 注册新用户
密码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