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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11月下旬将对省检察院等10个单位进行巡视

2014-11-14 10:25 来源:中国网

  中国网11月14日讯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11月12日,云南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省2014年第二轮巡视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第三轮巡视工作任务。会议强调,进一步用好巡视监督这把利剑,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为深入推进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新贡献。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辛维光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刘维佳出席会议。

  辛维光指出,第二轮巡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发现了一大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推动查处了一批案件,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取得了实实在在的实效,形成了持续有力的震慑和监督。

  同时,辛维光就做好下一步巡视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站位要更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依法治国的历史性决策,为我们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各项工作转型升级,提供了重大政治机遇。形势发展赋予了巡视工作更加艰巨繁重的任务。必须坚持党性思维、党纪方式和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有机统一,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进一步用好巡视监督这把利剑。二是监督要更严。巡视的核心是监督,要在发现问题、反映问题和推动解决问题上从严,才能体现监督的本质要求。敢于瞪大眼睛、板下脸来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客观汇报问题,强化巡视成果运用。三是工作要更实。巡视工作要牢牢把握“实际、实情、实在”,符合巡视对象的实际,找准发现问题的切入点和侧重点,确保发现和反映问题真实客观、趋近本质,经得起检验;围绕有利于发现和深入了解问题这个目标合理安排好每轮巡视各个阶段的工作。四是要探索创新。结合实际不断研究思考,创新突破,在搞好“点穴式”“回头看”巡视,完善巡视成果运用机制等方面,研究和推出有效管用的具体措施。五是自身要过硬。要有针对性地学习培训,加强巡视机构组织建设,把“打铁还需自身硬”、“监督者自觉接受监督”落实到行动上,以过硬的作风、形象和实绩,赢得各方的理解、尊重和支持。

  会议部署了今年第三轮巡视任务,省委10个巡视组将对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总工会、西南林业大学、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0个单位进行巡视。巡视组将于11月下旬进驻被巡视单位,12月底结束。

责编:李宜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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