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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古桥遭县政府强拆 省文化厅发文阻止无效

2014-11-14 18:20 来源:澎湃新闻网

  江西一古桥遭县政府强拆 省文化厅发文阻止无效

    11月12日上午9时许,江西省崇仁县宝水河边的一辆挖掘机正在拆除已有170余年历史的古桥。

  江西一古桥遭县政府强拆 省文化厅发文阻止无效

    黄洲桥联接着崇仁县城的新旧城区,崇仁县宣传部熊璐部长告诉澎湃新闻,县城内60%的人流车流都会经过黄洲桥。

  江西一古桥遭县政府强拆 省文化厅发文阻止无效

    罗关洲告诉澎湃新闻,黄洲桥是由整块的大型砖块堆砌而成,其建造技艺很独特。完全可以达到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标准。

  屹立了170多年之后,江西省崇仁县宝水河上的一座古桥轰然倒下,不是因为自然灾害,而是来自政府部门的拆除。

  11月12日上午9时许,宝水河边的一辆挖掘机驶向这座名为黄洲桥的九孔古桥,不久部分桥孔轰然倒塌。

  针对古桥是否拆迁一事,9月22日,江西省文化厅曾向抚州市文化局、崇仁县文化局下发了《关于不得擅自拆除崇仁县黄洲桥的意见》(以下称《意见》),文件称“未经审批同意之前,该桥必须实行原址保护,不得擅自拆除。”

  然而,这份“红头文件”并不能阻止施工队的步伐。12日上午,这座九孔古桥的拆除工作依旧正常进行,现仅剩两孔。

  当地政府:古桥连县级文保单位都不是

  据《崇仁县志》记载:黄洲桥始建于唐代,当时为一座浮桥。1248年开始修建石桥,文天祥曾为之题匾“黄洲桥”三字。该桥历经数次损毁,于1840年由当地富绅重建,重建后为九孔多心圆弧块石石拱桥,该桥型一直沿用至今。

  1965年黄洲桥曾进行扩建,1969年因遭遇洪水致桥墩损毁,为保护古桥在桥墩迎水面浇筑一层水泥。

  据了解,黄洲桥连接着崇仁县城的新旧城区,在县城的交通布局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崇仁县委宣传部部长熊璐告诉澎湃新闻,县城内60%的人流车流都会经过黄洲桥,因为桥面较窄,又存在安全隐患,每逢上下班高峰,黄洲桥附近就会交通拥堵。“桥的附近有6所学校、2所医院,人口非常密集。”

  熊璐称,近年来崇仁县政府已对黄洲桥进行过多次加固,但仍不能承载日益增长的负荷。

  “2013年我们做了加固方案,但是因为加固会增大桥墩的迎水面,对城市的防洪会造成影响,所以就否决了。”熊璐向记者解释称。

  “其实加固只需几百万,不像现在建新桥要花3千万,我们政府又不会盈利,这纯粹是个公益事业。”熊璐补充道。

  对于为何不保留老桥,选新址建新桥,熊璐解释,重新选址涉及到老城区拆迁和道路规划问题,成本太大,工作也太复杂。

  “我们的整个决策过程都很透明,在人大和政协都举行过听证会,也听取过专家的评估方案,我们也召集老百姓开过座谈会,大家都同意拆旧建新。”

  然而,黄洲桥作为崇仁县城里唯一一座古桥,其拆除也迎来了一些民众的抗议。

  “黄洲桥甚至连县级文保单位都不是。”对于公众的质疑,熊璐如此解释其拆桥的合法性。

  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会:古桥可达到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标准

  “已经成了今天这个样子,我们也无力回天,我为此感到心痛。” 北京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会秘书长茅玉麟说。

  设立于1991年的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会(下称基金会),是为了纪念我国桥梁工程奠基人茅以升先生,由他生前担任过职务的十余个单位发起捐资设立的,其下设的古桥委员会曾承担两项国家级古桥保护研究课题。

  8月27日,基金会得知崇仁县计划拆除黄洲桥的消息后,组织了“黄洲桥”考察组共四位古桥保护专家赶赴崇仁县城。

  “我们在对古桥进行考察后,初步认定1965年黄洲桥的扩建,只是加宽了桥面,并未伤及桥梁的主体结构。黄洲桥的主要结构仍保留着道光年间的原制,可以认为是具有170余年历史的古桥。”考察组成员、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专家罗关洲说。

  “我们向县领导说明了黄洲桥独特的历史价值,希望他们能重新考虑拆桥方案,但他们的决定很难改变。”茅玉麟向记者描述考察组与崇仁县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时的情景。

  当天,考察组向崇文县出示了由5位成员签字的“黄洲桥”鉴定书,肯定了黄洲桥的文物价值,称其为“古石桥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统一体”。

  9月2日,考察组又起草了“关于对黄洲桥处置方式的意见和建议”,提出了“将黄洲桥改为行人/非机动车辆专用桥,研究新桥有无可能在附近设置”的建议。

  但这些建议未被崇文县采纳。

  12日,考察组收到黄洲桥拆除现场的照片和视频,在看到残桥的内部结构后,再次确认黄洲桥为一座极具文物价值的古桥。

  “我国普通的古石桥内部一般都由碎石砖填充,而黄洲桥是由整块的大型砖块堆砌而成,其建造技艺很独特。”据罗关洲介绍,除此之外,黄洲桥还有多项特征为我国现存古桥所独有。

  “黄洲桥完全可以达到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标准。”罗关洲认为。

  江西省文化厅:未经审批同意,古桥必须原址保护,不得擅自拆除

  9月22日,江西省文化厅向抚州市文化局、崇仁县文化局下发了《关于不得擅自拆除崇仁县黄洲桥的意见》,文件称“未经审批同意之前,该桥必须实行原址保护,不得擅自拆除”,并要求崇仁县做好黄洲桥的加固工作,保障通行安全。

  然而这一切都无法改变黄洲桥被拆除的命运。

  11月12日上午9时许,黄洲桥的拆除工作突然启动,一天后,黄洲桥仅剩余两孔残桥。

  熊璐称:“文化厅的通知也有个前提,是在没有获得相关审批程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拆除,那我们现在按照《江西省文物保护条例》已经走了这个程序了。”

  当记者追问崇仁县是否获得文化厅的批复时,熊璐又称:“我们只需备案就可以了。”

  在与当地政府沟通无果后,茅玉麟向江西省委某领导反映了黄洲桥的情况,并提出最后的补偿性建议:将剩余其中一孔桥迁建至公园,作为文物永久保存。

  13日下午,茅玉麟突然收到崇仁县某官员的信息,称崇仁政府拟将剩余的一孔带有完整分水尖的残桥迁建至该县阜南公园,并请求茅玉麟推荐具有古建迁建资质的施工单位来协助完成。

  随后,澎湃新闻向熊璐求证此事,熊璐称:“这个迁建计划一开始就存在,并不是昨天才决定的,整座黄洲桥就二墩二孔处还保留有分水尖,所以我们很早就决定留下这一段了。”

  茅玉麟答应了这次合作,“就像丢了一个孩子,不能让第二个孩子也丢了。”

责编:李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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