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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平:遏制“三公消费”不能只盯着茅台

2012-03-08 08:55 来源:新京报

  茅台、五粮液等名酒是公款吃喝的受益者,但真正要遏制三公消费,完善三公消费相关的制度建设,才是根本。

  “两会”期间,“三公消费”话题再次升温,茅台等名贵白酒被抛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有政协委员建议立法禁止公款买茅台,有人大代表建议控制茅台酒过快涨价,茅台名誉董事长被媒体记者堵在了卫生间。贵州副省长回应称,三公消费高不能怪茅台。五粮液董事长则表示,五粮液不是奢侈品,国人都买得起。

  近些年,茅台、五粮液等名酒借公款吃喝之风,赚取了惊人的高利润,尽管这些名酒屡屡提价,但根本不愁销路。作为代表委员和社会大众,看到此情此景,心中自然愤愤难平。

  不过,倘若因此将茅台、五粮液等名酒列为炮轰的靶子,把遏制三公消费的出路寄托在“禁买”、“限价”上,则似乎开错了药方。固然,茅台、五粮液等名酒是公款吃喝的受益者,但不能简单地将公款吃喝的账算在它们头上,真正要遏制三公消费,完善三公消费相关的制度建设,才是根本。

  显然,全国“两会”正是推动反对公款吃喝制度建设的良机。如果只是对几个公款吃喝的热门商品“禁买”、“限价”,公款吃喝的餐桌上也会换上其他高价酒,所以,如何定义“奢侈品”至为关键。国务院法制办此前公布的《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要求政府各部门“不得采购奢侈品”,高价酒算不算“奢侈品”,代表委员不妨积极表达自己的意见。

  单单定义“奢侈品”还不够,如果“不得采购奢侈品”只是在内部执行,缺乏外部约束监督,何以确保落实。因此,代表委员也有责任进一步推动预算改革和三公消费信息公开制度。通过预算改革,更好地为纳税人掌好钱袋子,切断三公消费的“源头”;通过立法,让三公消费的每一分钱都花得清楚明白,接受社会监督。此外,对于挥霍公款消费的官员,应明确其行政和法律责任。

  能看到代表委员站出来炮轰公款吃喝,民众备感欣慰。但公众更期望看到三公消费的制度建设上,代表委员能贡献出自己的勇气和智慧。制度和法律既然已明确了代表委员的权责,代表委员就应当用好。例如,政协委员应用好自己的提案权,人大代表更依法享有对官员的询问或质询权、将议案付诸表决形成决议、要求各级政府部门执行等一系列刚性权力。让这些权利和权力“站起来”,遏制三公消费,不愁没有效果。

  □于平(新京报评论员)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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