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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善达:建立统一、完整、规范的预算体系

2012-03-12 08:28 来源:东方早报

  目前,我国政府没有统一、完整、规范的预算体系,各项预算混编,同时,许多收入和支出没有列入预算。大量的预算外、制度外收入和支出形成了对国家财政预算职能的肢解、分割。今后一段时期,应继续致力于“统一、完整、规范”的目标,完成三项国家预算体系建设。

  一是一般财政预算。取消基金预算,把目前基金预算全部纳入一般财政预算;剥离社会保障的收入和支出纳入社会保障预算,除社会保障体系之外的民生支出均由一般预算负责;剥离国有经营性资本的收入和支出纳入国有经营性资本预算。

  二是社会保障基金预算。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存在四大弊端:许多居民群体没有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的企业和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缴费负担较重;社保资金总量不足;未实现全国统筹。在完善社会保障基金预算中,重点要推进四个方面改革:实现全国统筹;扩大社会保障基金缴费范围为全体居民和单位(包括政府和公务员);降低企业和个人缴费负担;除社保缴费外,国有资本收益要作为社保资金预算收入来源之一。

  三是国有经营性资本预算。把目前分散在各种不同预算(包括一般预算)中和未纳入预算的国有经营性资本预算全部剥离并集中编制国有资本预算。同时,要建立政府的资产负债表。除国有资本的税收纳入一般预算,社会保障缴费纳入社会保障预算外,特别要建立国有资本收益全民享用的制度,即国有资本收益划入社会保障基金。

  建立上述三个预算制度不可回避的一个问题是政府债务划分为三部分:一般预算负债纳入一般预算,由一般预算收入偿还;社保基金负债由社保基金偿还;国有经营性资产负债由国有经营性资产偿还。特别要明确:包括中央和各级政府用于经营性非公共服务领域的负债和或然负债都应当由国有资产及其收益偿还,而不能用一般预算收入偿还。

  (许善达系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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