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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丰慧:“银行业暴利”说法并不过分

2012-03-14 14: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提要:3月12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有记者提到关于“银行暴利”问题时,央行行长周小川说,用“暴利”这个词恐怕有些过分了。我国存贷款基准利率的利差大致在3%左右。高利润是不是完全是利差的原因,还需要进一步分析。

  3月12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有记者提到关于“银行暴利”问题时,央行行长周小川说,用“暴利”这个词恐怕有些过分了。我国存贷款基准利率的利差大致在3%左右。高利润是不是完全是利差的原因,还需要进一步分析。

  笔者举以下数据供“进一步分析”判断。中国银监会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商业银行净利润达1.04万亿元,比上年增加2775亿元,增长率为38.4%。高于去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同比增长25.4%的13个百分点。有媒体通过比较得出银行利润高过烟草、石油等垄断性行业。因此,银行暴利说并不是空穴来风,也看不出过分在哪里。

  银行暴利是否来自国家定价的利差收入呢?我们还拿数据来说话。2011年,在银行业的总收入中非利息收入仅占19.3%,也就是说八成多收入来源于利息收入。就是在这两成非利息收入中其中一大部分也是贷款派生的或者从利息收入上剥离为非利息收入的。其实,利息收入占整个收入远不止八成多,而是更高。因此,商业银行暴利主要来自于利差收入是不争的事实。

  说商业银行利润主要来自国家利差保护也不为过。根据目前的政策,商业银行可以将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无限制向上浮动,而存款利率只能向下浮动。这样的结果是什么呢?银行主要收入来源的贷款价格更高了,银行成本支出的存款利率更低了,存贷利差更大了,存贷款利差收入对银行贡献度更高了。

  同时,也告诉我们一个事实是,周小川行长所说的“我国存贷款基准利率的利差大致在3%左右”,这是基准利率而已,而实际情况是,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上浮后,存贷款利差远远高于3%。而且附加在贷款上的银行顾问等投行收入、售卖金融理财产品收入等五花八门,银行从一笔贷款得到的收入远远不止净利差收入。有“好事者”计算过,一笔贷款要付给银行的年息在10%左右。

  经济决定金融,金融反过来又促进经济的发展。如果被经济决定的金融从实体经济和拉动经济的消费者身上获取中间利润过多,不但不能促进经济发展,反过来将阻碍经济发展。因为,中间环节的金融从实体经济中吸吮利润过多,实体企业必然失血过多,发展后劲必然越来越弱,最终也将使得银行利润不可持续,还可能酿成企业被银行盘剥过多利润、被高资金成本“逼死”,从而难以归还贷款,酿成金融风险的状况。

  一位银行行长反问:“为国家为股东挣钱有什么错?”确实是应该的,但是,也不能建立在牺牲实体经济利润空间,侵蚀实体经济和客户利益基础上,岂能对实体经济杀鸡取卵?就在去年银行大赚特赚时,中小微企业却步履维艰、命系一线,无数客户叫苦不迭,深感被银行“剥削”,企业主深感银行贷款收费成本太多太高,甚至告状到温总理那里。

  因此,必须遏制银行暴利。当务之急是通过降低贷款利率或者限制上浮比例,同时提高存款利率,缩小利差来解决。长久之计是,攻下利率市场化的最后堡垒——存款利率。放开存款利率下线管制,彻底放开存贷款利率,利率彻底市场化。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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