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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杰:新刑诉法保人权 严格实施是关键

2012-03-15 08:14 来源:北京青年报

  14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以高票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刑诉法正式完成了第二次大修。

  这次刑诉法大修亮点多多,从立法目的到篇章结构,从制度原则到法律条文,都体现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和原则。与现行刑诉法相比,进步是明显的和巨大的,受到了国内外舆论的广泛好评。同时毋庸讳言,这次刑诉法的修改,在一些制度和措施的设定上,以及在对司法权力制约和嫌疑人被告人权利保障上,与社会需求和公众诉求还有一些差距,新法依然存在向前进步的空间。

  立法是民意博弈,也是社会发展水平的反映。中国法律进步的趋势是毋庸置疑的,但进步的步伐也是与社会整体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我们不能奢望中国的刑事诉讼法在一夜之间发生“跨越式”发展,不能奢望中国的司法实践在一日之内赶超世界法治发达国家。我们应当保持耐心,不断进步,并花大力气巩固发展成果,真正树立法律权威和法治信仰。

  刑诉法新法已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表决通过,具有了普遍的约束力和毫无疑问的执行力。虽然分歧可以存在,讨论也可以继续,但对新法的贯彻实施却不能打折扣,毕竟立法目的和法律效果必须通过严格执行才能实现。在新法正式实施前的9个半月时间里,负责新法具体实施的机关,要努力加强新法实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具体程序规范的准备,及时全面地清理旧规章制度中的矛盾和冲突规定。

  在新旧法衔接上,要认真吸取刑诉法首次大修时的经验教训。刑诉法第一次大修中的一些改革和进步,因为相关部门的配合、执行不力而受到不同程度的消解,使不少新法赋予被告人的权利受到限制,法治进步被打折扣。鉴于此,希望在这次新旧法的衔接上,要切实加强部门协调和沟通,充分发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作用,及时审查相关司法解释和指导文件,确保新法得到严格执行。

  据报道,在刑诉法修改过程中,公安机关已经开始了相关准备工作,教育干警牢固树立保障人权观念,同时通过一些硬件建设提高执法的规范化水平,为保障人权创造条件。希望在9个多月的过渡期内,能够实现新旧法的良好衔接,让司法水平随着新法的实施而迈上新台阶。李克杰(山东 教师)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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