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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以为:官员冒充记者算不算招摇撞骗

2012-04-05 08:08 来源:南方都市报

  山东省省长姜大明在全省政府系统调研工作会议上,要求官员下基层调研时做到“走出去、沉下去、钻进去”,还给调研官员支招:“在下去调研时,不要暴露官员身份,可以说自己是报社记者,这样才能了解很多真实的东西。”

  正所谓来者不善,善者不来。想当年只有党报的时候,记者是很牛叉的。省报记者下来采访,不派个科局级干部陪同,面子上过不去。若中央级媒体记者下来,县委书记必亲自接待。吃好喝好的大记者回去未必会报答,但是万万得罪不起,党报记者还肩负写内参的职责,被参一本非同小可。那时候记者下去,跟现在调研官员下去差不多。

  物以稀为贵,随着都市类报纸一天天繁荣起来,记者队伍越来越庞大,记者地位也就一天天降下去,日渐混同于广大人民群众。记者在官府面前失宠,却日益受到市民欢迎,知心的话儿说不完,所以姜省长呼吁下去调研的官员冒充报社记者。省长不说杂志社、电台、电视台,报社记者脸上有光。

  姜大明省长只看到记者有利的一面,“冒充记者”四个字说得轻松,却不知假冒记者属于有关部门的重点打击对象。假冒记者一般适用招摇撞骗罪,这是一项颇有中国特色的罪名。“假冒记者”搭配“招摇撞骗”成习惯用法。2007年中国贸易报山西站工作人员兰成长在大同市某煤矿被打死,新闻曝光之后,当地政府立刻“严正”指出兰成长不是记者,冒充记者就该被打死吗?显然还隐含另一层意思,矿工出身的兰成长冒充记者属于招摇撞骗的犯罪行为,令打死人的煤矿方具有自卫性质。

  市场经济的优势在于分工细化,如果没有完善的规则,在市场经济里头作恶也是很可怕的。假冒记者成行成市,催生出鉴定真假记者的专业人士,打死兰成长之前,煤矿方就咨询过“专业”人士,确认被害人没有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记者证。然后地方政府反应异乎寻常的迅速、默契,效率高得恐怖。不管怎么说,中国土地上的报社全部属于国家所有,正式记者地位再低,也还是有身份之人,比很多阶层要强。与很多发展中国家,甚至与金砖国家的同行比起来,人身安全系数还算高的。如果官员私访,一不小心就重蹈“兰成长”覆辙,估计姜省长会谨慎一些。

  姜大明省长轻松倡言官员假冒记者真正反映的问题,是我国社会体制中的等级色彩还相当浓厚。招摇撞骗罪相当于古代的僭越罪,以下冒上为之僭越,如果记者冒充官员就适用招摇撞骗,反之则不然。不但不是罪,而且是亲民的善政。姜省长在当前环境中说这样的话并无不妥,官员果真下去冒充记者,不但容易体察民间疾苦,而且有利于提高记者处境。但是行政与法律中的等级色彩,毕竟与现代生活格格不入,所以令姜省长一番言论成为新闻。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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