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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劳动者更体面

2012-04-30 11:01 来源:映象网

  (河南人民广播电台评论员  金声)2010年“五一”前夕,胡锦涛同志曾指出,“要切实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劳动保护机制,让广大劳动群众实现体面劳动。”劳动创造价值,劳动创造美好生活。劳动者自己也应该得到更体面的劳动和生活。

  劳动者的体面来自劳动工资的增长

  “十二五”规划严肃提出:“尽快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让劳动者工资与GDP同步增长是遏制收入差距扩大的前提。前不久,我们高兴地看到32省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出炉了,并有较大幅度提高。而最低工资标准颁布之后呢?我们政府是不是就尽到了责任、完成了任务呢?显然不是,我们还应该认真检查一下企业是否以“法定工作时间”支付了最低标准工资?认真检查一下劳动者加班是否拿到了加班费?

  劳动者的体面来自劳动关系的对等

  企业与劳动者是人力资本产权和物质资本产权的合作关系,劳资双方本质上是平等的。政府相关部门除了大力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规之外,还要从法律上、制度上给劳动者的权益自我主张提供支持。这方面,无锡、湖南、天津等省市走在了前面,都先后颁布了本地“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在劳资关系中加重了劳动者的说话分量。就在这个“五一”,《云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也正式施行了。其他省市也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条例。

  劳动者的体面来自劳动维权的力度

  欠薪、逃薪、伤病等劳动维权案件一直是社会热点和难点。对此,党和政府是高度重视的。2011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其中规定“恶意欠薪”入罪,极大地震慑了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不法行为。今年“两会”,温家宝总理也在《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对劳务派遣的规范管理,开展劳动关系争议排查,加强劳动监察和调解仲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这个问题,并在在执行层面上下大力气,从严、从快处理好劳动维权案件。愿“张海超们”不再需要“开胸验肺”,农民工也不再需要“张立勇们”帮忙讨薪。

  劳动者的体面来自劳动环境的安全

  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享有安全的工作环境,但现实并不乐观。我国工伤事故的预防和控制水平还有待提高,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卫生安全标准的制定还相对滞后。劳动安全领域还存在投入不足、监管不严等问题,中小企业表现更为突出。在这个问题上,政府强化监管是关键,企业主动作为是核心,社会加强监督是保障。

  劳动者的体面来自身份地位的平等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全社会都有义务、有责任改善劳动者尤其是外来劳动者的生存状态。外来劳动者往往由于身份问题影响了个人和家庭的进一步发展。我们应该检讨一下,在大中城市人口融入制度设计中,对外来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是不是足够?是不是存在公平性的瑕疵?在子女入学、入托、户籍、住房、保险、医疗等社会福利方面是不是一视同仁?所谓的“高端人才”享受的优惠政策,是不是也适当地向所谓的“低端人群”倾斜一下? 

  如何对待劳动者,反映了一个社会、一个公民的文明程度。劳动者光荣、劳动者伟大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您也许不能给劳动者多少帮助,但至少要做到平等对待,并在享受他们劳动成果的时候报以真诚和感激的微笑。我们社会再也不能让环卫工人这样的劳动者无端被辱骂、被伤害的丑闻发生。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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