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频道 > 评论 > 正文

郭之纯:蓟县大火到底是谁在造谣

2012-07-10 15:15 来源:齐鲁晚报

  6月30日,天津蓟县莱德商厦发生火灾,官方消息称10人遇难、16人受伤,然网上传言远不止此。据最新消息,传言已被证伪,“有个别网民在互联网上编造、传播谣言,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根据已查清的相关事实,公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造谣传谣者进行了处理。当事人已承认夸大死亡人数、冒充武警和目击者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事实,表示悔过。”(7月9日《齐鲁晚报》)

  针对影响如此巨大的传言,认真查清事实,及时进行辟谣,是管理部门的应尽责任。不过,这次的辟谣似乎有些太过轻描淡写,令人费解。与其他类别的信息发布有所不同,涉及公共事件的辟谣,必须回答清楚三样内容:一是要对谣言的来源交代清楚:何人所造?何处、何时所发?二是要对造谣者的动机有所调查:是判断失误?还是有意为之?三是要对如何处理造谣者有所交代:是否刑事问责?处理的程序走到了哪一步?

  以此衡量,此次关于莱德商厦火灾的辟谣,未免太过含糊了:既然相关事实“已查清”,为何不完整地公布造谣者的身份信息?要知道,这样的造谣者既形成了欺骗,又制造了混乱,还诋毁了当地政府,对其身份信息已经没有任何隐瞒的理由;其次,既然对造谣传谣者已经“进行了处理”,处理方式也应明白交代,不该惜字如金。而且,对当事人“夸大死亡人数、冒充武警和目击者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究竟所涉何罪,也应一并予以公布。

  总之,为了彻底消除传言的不良影响,辟谣必须不厌其烦,不能令公众有丝毫“敷衍”的感觉,更不能令人感觉好像在为造谣者讳。(郭之纯)

责编:安文靖
0
我要评论
用户名 注册新用户
密码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