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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是为官必要条件 将孝道纳干部考核

2012-10-26 07:21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据报道,在中国先贤孔子的家乡山东曲阜,孝道如今成了对全体官员的硬性要求。并且还有具体的要求,比如每周帮父母做一次家务;每月带父母理一次发,给父母洗一次脚;每年给父母的生活费用不少于月平均工资或收入……将孝道纳入干部考核,不孝者禁提拔。

  这其实并不算“新闻”。如河北省魏县、湖南省邵阳县、甘肃省金昌市等地曾作出规定:“不得提拔不孝官员”;北京大学《2012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实施细则》中也明确一条:“不孝敬父母者不得被推荐”……

  孝是中华文化传统提倡的行为,指儿女的行为应敬重父母、家里的长辈以及先人,是一种稳定伦常关系的表现。有道是“百善孝为先”,尽孝,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是一切善德之始,一切幸福之源。

  但在今天,“孝”却成了一个我们既熟悉又陌生的词,一些人对父母和长辈的态度令人担忧。其中原因固然复杂,但是与一段时间以来,我们把孝道思想简单地视为私德而缺少必要引导有关。

  虽然时代发生了变化,但“孝”作为一个人思想境界高低的体现,尤其对于作为社会管理者的官员而言,是不可或缺的。在古代,忠臣和孝子总是相伴而生,在家做孝子,出外才能做忠臣,为父母尽孝,才能为国尽忠。今天依然如此,很难想象,连对最疼爱自己的父母都不孝顺,能对朋友诚信仗义,能对国家社会尽忠尽责。

  人生而皆有父母,一个对父母感恩的人,相对而言对他人、对单位、对社会也会较容易培养出责任感,这是做人起码的良知,也是为官的必要条件。

  如今曲阜把孝道作为官员的硬性要求,这一出发点值得提倡,但要有具体落实措施,切不可流于形式,更不可将其极端化。古人有“自古忠孝难两全”的说法,现在为了工作难以顾家尽孝的例子也不时见诸报端,因此政策虽好,如何逐步完善、落实才是关键。

责编: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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