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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生二胎”不应让城市居民“先行”

2012-11-30 09:19 来源:红网

  中国正在考虑计划生育政策的改变,前计划生育的官员透露,拟议的修改方案将允许城市夫妇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根据现行规定,城市夫妇如果没有兄弟姐妹,允许生二胎。(11月29日南海网)

  中国自实施计划生育以来,人口结构开始发生重大变化,一方面有效遏制了人口急剧膨胀带来的压力,另一方面也加速了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因此,中国政府考虑放宽人口政策,实际是面对新的人口问题,必然要做的调整而已,但是如何调整,必须慎重,严防由于政策性失误而造成新的社会问题。

  前计生委官员透露,中国将会放宽对二胎的限制,允许城市夫妇生育两个孩子。从这条不怎么确定的信息来看,在未来的人口政策之中,农村夫妇似乎并没有获得生育二胎的权利。生育权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既然城市居民有生育二胎的权利,那么农村居民也理应拥有生育二胎的权利。如果在未来的人口政策,只考虑城市居民的权利,不考虑农村居民的权利,要说这符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那还真有些苍白无力。

  生育二胎优先考虑城市居民,让人很容易想到困扰当今中国社会的城乡二元结构的问题。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城乡两个群体之间的社会矛盾,也妨碍了社会全面健康地发展。因而,作为国家机关在设计各类政策方针的时候,必须努力打破这种现状,保证城乡之间能够享有平等的权利,获得同等的发展机遇。

  也许,政府优先放宽对城市居民生育二胎的限制,可能觉得城市居民普遍要比农村居民富裕,拥有生育二胎的经济能力。若是基于此种考虑,那未必有些牵强。哪个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受到最好的抚育呢?如果父母觉得自己没有抚育二胎的能力,一般也不会忙着生育二胎,让孩子受罪,更让家长背上沉重的负担。因此,基于抚育能力的考虑,对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生育二胎的权限做出不同的规定,并不具有多么强的实事依据。

责编:金子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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