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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国英:应对贫富差距拉大 应有深度动作

2012-12-12 08:29 来源:陕西日报

  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近日发布的《中国家庭收入不平等报告》指出,2010年我国家庭收入的基尼系数为0.61,远高于同期全球平均基尼系数(0.44),我国贫富差距处于全球较高水平。

  基尼系数是判断收入分配公平程度的指标,数值在0和1之间。通常把0.4作为收入分配差距的“警戒线”,超过这条“警戒线”时,贫富两极的分化较为容易引起社会阶层的对立从而导致社会动荡。

  实际上,通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效缩小贫富差距,早已成为决策层的共识。2002年,中共十六大即已明确“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到2007年十七大时更在此基础上作了进一步细化。近年来,我国也确实通过提高最低收入标准、优化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增加三农补助,以及完善养老和医疗保障等措施,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实践。但贫富差距拉大的趋势,未能得到有效扭转。

  既然缩小贫富差距已成共识且相关改革已循序推进,为何实际成效依然不彰?这里固然有贫富差距惯性放大以及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力度欠缺等因素起作用,但更重要的是,在缩小贫富差距方面我国还缺乏深层次的改革。

  无疑,我国欠缺对收入分配制度的深度改革。这首先表现在酝酿8年之久的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至今仍未落地;其次,对于二次分配起最大调节作用的财产税种(含房产税、遗产税等)征收,虽已试水两年多,但全国性扩容至今仍未启动。

  作为仍处发展中的新兴经济体,当下我国的最低工资标准、三农补助以及社会保障等支出,即使以人均计,与其他新兴经济体相比亦不算低。而如果不结合我国当下经济发展的现状,过度推行“劫富济贫”式的福利化改革,不仅会造成我国财政收支的整体失衡,更可能对资本投入形成过度抑制,导致国内资本的被动外流。

  事实上,我国近年来缩小贫富收入差距的诸多举动,之所以效力不彰,结构性的根源是制度性不公所造成的阶层收入分化。这种阶层收入分化,主要体现在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国企员工与民企员工、公务员与普通民众的对比方面。

  首先是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的收入分化。这不仅体现在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各自在医疗、教育、养老等社会保障方面的待遇过于悬殊,还体现在对农产品仍实行相对的价格管制,更体现在直至今天仍未真正放开的户籍管制。

  其次,在国企员工与民企员工的之间,虽然也存在极个别民企的员工待遇并不比国企员工逊色的情况,但就整体而言,国企员工丰厚的奖金、优厚的福利以及相对较低的工作压力,可谓令绝大多数民企员工望尘莫及。

  再次,在公务员与普通民众的收入对比方面,提高公务员的收入水平固然会实现“高薪养廉”但当下我国公务员与普通民众之间,不仅存在表面收入的相对差距,还存在严重的退休金双轨制。此外,公务员因监管缺位所造成的灰色收入也不断成为社会舆论议论的话题。

  于当下而言,我们应在大力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同时,正视上述三个方面的强烈对比:增加农村居民的保障性投入,对农村资源要素进一步放开,以相对降低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的收入剪刀差;扭转政策资源过于向国企倾斜的局面,强化国企内部治理和薪酬标准,以相对降低国企员工与民企员工之间的收入差距;将公务员与企业单位职工的退休金并轨,推进行政职能改革,以杜绝公务员的灰色收入,从而降低公务员与普通民众之间的收入差距。

责编:周艳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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