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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锋:勿让“侥幸心态”毁了一个行业

2012-12-31 08:17 来源:广州日报

  一些行业协会要么不作为,要么沦为行业内底线沦陷的“带头大哥”。同时,作为“市场守夜人”的有关部门,在这种“保护行业”和“保障消费者最基本权益”的矛盾中,本不该有过多的犹豫和骑墙。

  从“抗生素速生鸡”,到“塑化剂饮料”、“三聚氰胺奶粉”、“化学火锅”、“海关一日游‘进口’家具”……近年来,一连串负面新闻的曝光,让一些企业、行业的公信力和市场份额相继遭受重创。

  平心而论,做企业难,做大做强企业更难,培育好一个行业难上加难。眼看一个个曾经被我们视为市场楷模的企业,因丑闻而跌入谷底、一蹶不振,一个个曾经风光无限的行业受到牵连、遭到质疑,其结果让人痛心和无奈。

  但同情和痛心不能代替反思和自省。环顾这一系列事件,一个不难归纳的共性便是——一些行业内人所共知的致命问题或缺陷早已存在,但没有人愿意去捅破窗户纸,大家心照不宣熟视无睹听之任之;同时,大家又都在暗自祈祷“炸药桶千万不要在我这里引爆”。

  对于这种心态,我们姑且将其称之为“行业性侥幸心态”吧。其表征正如上面提到的那样,一方面心存隐忧,另一方面又心存侥幸。在这种安全感和自信心匮乏的状态下,企业就算能获得一时的超额利润和高速发展,其发展路径和底气难免也会距离百年老店的高远目标相去甚远。

  这种行业性侥幸心态的危害显而易见,很多有良知的企业在发展历程中也一直在自觉抵制某些企业投机取巧、触犯底线的“秘方”,力求洁身自好。但一些明显触犯商业伦理和良知底线的潜规则为何仍能在行业内大行其道、一曝一个准呢?为何这么多正正经经做生意的企业就能容忍一小撮害群之马的为非作歹行为而不早加曝光、声讨和公开抵制呢?

  探究其心态,恐怕不外乎以下几种。一曰“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中庸之道。各人自扫门前雪,别人怎么为非作歹作奸犯科我不管,只求自己身正不怕影子歪。二曰“早曝早倒霉、不曝可能没事”的连坐恐惧感。深知自己和无良企业是拴在一根绳上的蚂蚱,生怕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想来想去还是拖一天算一天。三曰“正邪共存共同做大”的“大局观念”。无良企业的行径虽然令人不齿,但其大规模的市场营销也间接培育了消费者市场、做大了行业“蛋糕”,我不干坏事,但我借借光总可以吧……

  一个被埋下定时炸弹的行业,就算满眼春色,也只是春光乍现。每个行业的从业者都应该有这样的理性判断。如果说单个企业,多少是短视的、利己的、片面逐利的,那么作为行业自治“议事机构”和“权力机构”的行业协会,就必须承担起整肃行风、必要时“清理门户”的责任和使命。遗憾的是,我们一些行业协会要么不作为,要么沦为行业内底线沦陷的“带头大哥”。

  再进一步说,某些行业丑陋潜规则的存在由来已久,在业内甚至成为公开的秘密,一些地方的监管者为何总是令人不解地失聪、失明?监管的职责除了事后救火、惩处,更包括为各行各业“消毒”、“免疫”。显然,如果这些行业内部的脓包在刚刚萌芽时便被监管部门及时发现并挤破,其感染范围和对整个行业肌体的影响将是可控的;一旦坐等这些脓包发育肿大,处理起来恐怕更会投鼠忌器、困难重重。

  更为关键的是,作为“市场守夜人”的有关部门,在这种“保护行业”和“保障消费者最基本权益”的矛盾中,本不该有过多的犹豫和骑墙。错的终究是错的,消费者最底线、最基本的知情权和健康权永远是第一位的;更何况,无原则袒护并不能真正保护一个企业一个行业,相反是在暗示纵容其自杀。

  从这个意义上说,摒弃“行业性侥幸心态”绝非企业和行业自身的“家事”,更事关公共权力运行宗旨、监管(保护)理念的进一步厘清。(徐锋)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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