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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日免费通行 岂能国家请客民众买单

2013-05-10 07:59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节假日免费通行 岂能国家请客民众买单

节假日免费通行 岂能国家请客民众买单

  我国每年从汽车和成品油销售中收取的税收超过1.2万亿,政府为何不能为每年20天的公路免费通行买单?

  交通运输部8日公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其中“国家实施免费政策给经营管理者合法收益造成影响的,可通过适当延长收费年限等方式予以补偿”,成为许多网友质疑的焦点,而有媒体论者也评价这是,典型的“国家请客,民众买单”。(见《新京报》)

  在此前“重大节假日免收通行费”政策刚出台时,许多收费公路经营者抱怨该免费政策是“国家请客,企业买单”。而现在却演变为地道的“国家请客,民众买单”——当初说好了的“请客”,到了结账时却“逃单”,撂下“客人”自己买单! 针对为何国家政府不能为“收费公路买单”、“取消收费公路”问题,此前交通运输部官员曾有过解释甚至诉苦,比如,“国家何尝不想全部取消收费站”,“如果不收费,就要由财政来出资归还,但财政拿不出钱来”。

  政府当真没有财力为一年区区20天的免费通行买单吗?不。众所周知,在目前我国居高不下的宏观税负背景下,“汽车”和“成品油”正是两种十分典型的含税很高、税负痛苦程度很大的商品。如研究显示,我国汽车中包含的税收占到车价的约32%,2012年我国汽车销量1930.64万辆,按每车10万元计算,去年政府通过汽车销售获得的税收便超过6000亿。与此同时,成品油的税负含量同样在30%左右,而我国目前汽柴油的年消费量至少在3000亿升,即使仅按每升7元计算,政府从成品油中征收的税收也将超过6000亿。

  这种背景下,仅此两项商品,纳税人贡献的税收便超过1.2万亿,政府为何不能为每年20天的免费通行买单?反过来讲,消费者在购买消费汽车和成品油的过程中,早已为巨额的政府税收“买过一次单”了,现在怎么还应该再为高标准的收费公路买单?(张贵峰 文 朱慧卿 图)

责编:李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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