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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一些"点对点"教育 让目的有效落实

2013-05-10 15:58 来源:映象网

  5月9日,郑州交警部门再次加大对非机动车和行人的违法行为整治,在花园路与农业路交叉口,两名抱孩子的妇女眼看绿灯闪烁红灯亮起,迎着红灯加速向马路对面飞奔。民警杨华民上前将她们拦下。当杨华民对其进行教育和处罚时,其中一女子说:“你别说啦,俺今后谷堆家里不出门了!”(大河报5月10日报道)

  “今后谷堆家里不出门了”,被罚女子说这话,似乎有点儿抵触情绪,但也不乏违章被纠之后的难为情。人的本性是向好向善的,无论男女老少、士农工商,绝大多数人都是乐意做个文明市民的。执法部门动真格,对行人闯红灯开出罚单,这让人们在潜意识中警醒,“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过马路需要遵守交通信号灯。可以揣测,这位被交警处罚教育的闯红灯女子,今后不但会继续出门,还会更加注意遵守交通规则的。

  对闯红灯行人进行处罚教育,这种做法值得肯定。它好就好在既要处罚更要教育,以教育为主。这些年来,关于交通文明的宣传做了不少,甚至是轰轰烈烈,然而,“不管交通信号灯,凑够一撮便走”、“乱闯红灯”的“中国式过马路”现象在各个城市仍十分常见,见惯不怪。相比之下,对违章者进行点对点、一对一的现场处罚教育,真正触及到了行为人个体,更能令人产生思想深处的震动,效果就会更好一些。这也给我们一个启示,提升市民的文明道德意识,一定要注重实效,尽力避免一些有形式而无实际内容的大轰大嗡“声势宣传”。与其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搞活动,群众却在一边看热闹,形成“剃头挑子一头热”,还不如转变思路,把更多的力量用在做细致、具体、扎实的事情上,表面看上去没有很大轰动效应,但却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产生的效果更加持久。

  茹向阳

责编:李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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