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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晶瑶:怎样看待假“真药”与真“假药”

2013-05-22 08:25 来源:东方今报

  倪海清出身农民没有行医资格。十多年前偶获秘方研制治晚期癌症的中草药,目前官方无法证明其无效,反而有不少癌症病人要求出庭证明该假药有疗效。4月8日,倪海清因生产、销售假药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5月21日《中国经济周刊》)

  百年老店同仁堂继“健体五补丸”被检出汞含量超标,遭香港卫生署发布公告召回后,日前又被爆旗下另外两款产品牛黄千金散及小儿至宝丸的朱砂成分含量分别是17.3%及0.72%,前者超国内标准,后者则远超香港标准。(5月21日《南方日报》)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只要制造未经国家批准的药品并销售的,就可能认定为生产、销售假药罪。但事实却告诉我们,有些药品即便通过了国家批准,也有在生产环节变异造假的多种可能。

  近年来,我们听多了所谓的江湖术士用假药打造出的一个个“神医骗局”,我们也见过了工业明胶怎样一步步变成了“皮鞋胶囊”,在救死扶伤的医药用品面前,到底什么是真什么是假?显然,真假标准背后不只是行政审批,而是成熟的市场、严格的监管。

  江湖郎中因手中的假“真药”获刑,让人很容易联想起新药审批过程中存在的种种真“假药”。与倪海清无力巨额投入进行临床试验,从而自证清白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每年审批“新药”的速度。一种新药从开发到上市,正常情况下最少需要两年时间,而我国一年就能审批1万种“新药”,平均一天要审批近30种,如果全部是真正意义的研发新药,根本不具备相关的试验条件。在这些瞒天过海进行的新药审批过程中,不少老药品仅仅改变包装的颜色或者包装容量,便摇身一变成为“新药”,进入流通领域后,不仅可以逃避国家降价,还可以使价格翻番。隐藏在背后的,是患者身上存在的巨大用药风险,药厂与药品监管公职人员之间的权力寻租。

  诚然,一种药被认定为有效,应遵循严格的验证和审批程序,未经验证的药的确存在具有潜在毒副作用的可能。但对那些晚期癌症病人来说,逼近的死亡让他们愿意接受那些尚未经过系统医学验证,但又对治愈癌症确有作用的民间良方。而实际上,面对新的医学研究,如果不留一定的空间,一味棒杀,那么抹杀的不仅是医疗进步的可能,也是患者生存的希望。

  前段时间,好莱坞影星安吉丽娜朱莉因自身携带致癌基因BRCA1,为预防乳腺癌及卵巢癌,而接受双乳乳腺切除术的新闻受到全世界的关注。她对于这种新型预防手段的接受与推广,就会免去更多人患上乳腺癌的可能。而我们的民间医学研究,也同样需要开放、积极、包容的空间。(刘晶瑶)

责编:李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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