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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厘清出租车进场费性质再定谁买单

2013-05-22 08:49 来源:新京报

  “进场费”是应由机场或车站提供的附加服务,还是要由政府额外买单的公共服务?如果确实要政府买单,那运营的成本是多少,也得拿出一本明细账。

  北京市交通委近日表示,自6月1日起,全市各出租汽车调度站(营业站)免费提供出租汽车调度运营服务,不再向进入调度站营运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收取进场费。调度站运营维护费用由市、区两级政府按照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办理。

  今年2月以来,北京多家媒体多次刊发新闻和评论,追问1元“进场费”的性质,呼吁取消这于理不合、于法无据的费用。现在终于传来“免收进场费”的消息,这是政府对民意的尊重,值得肯定。

  不过,从当前的信息来看,“进场费”严格来说并不能算是取消,只是不向出租车驾驶员收取,改以“公共服务”的名义由市区两级政府买单。换句话说,本质上其实还是要由纳税人来买单的。

  如果确实是纯粹的公共服务,那由政府买单自然应该,不过在民众的直观印象中,设在机场或火车站的候车场所,应属于机场或车站服务的一部分。此前,几个火车站的收费人员都说,“进场费”是停车、排队、疏导等的服务费用。那这样的服务,是不是由车站或机场来支付更合理?

  这正如消费者去一商场购物,不必再为商场内维持秩序的保安人员另行付费,因为在购物的消费支出中,其实已经隐含支付了这类成本。同理,乘客购买的机票或火车票,是否也已经涵盖了“进场费”?何况,现在的机场或各大火车站,里面都有很多餐饮、消费区域,且价格不菲。即便出租车调度管理需要付出一定成本,也完全能够通过其他渠道挣回来。为乘客免费提供出租车调度这点儿服务,完全在情理之中。

  当然,这可能要视出租车调度站的产权性质而定,如果场所属于车站或机场的一部分,那要求车站或机场承担相应的管理费用,并不过分;但如果产权属于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用来供乘客周转,聘用相关人员进行管理,那的确需要政府另行付费购买。

  在厘清“进场费”性质之外,还需关注的是政府将如何为“进场费”买单。是仍旧按照每辆车1元付费,还是按照实际的管理成本?此前媒体报道,首都机场宣传部门称,机场年停车管理费收入仅约1000万元,企业还要背负3000多万的维护成本,入不敷出。那么,政府是为那1000万买单,还是把所谓“入不敷出”的3000万一起付了?

  让出租车司机免交费用,这是给司机减负,自然毫无异议,但在用财政统一买单之前,还是有必要搞清“进场费”的性质,把账目算清楚。这是应由机场或车站提供的附加服务,还是要由政府额外买单的公共服务;如果确实要政府买单,那运营的成本是多少,支出包括哪些方面(仅是人员管理费用还是包括租金等),得有一本明白账。

责编:李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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