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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权部门都该告别“通稿思维”

2013-06-05 08:09 来源:新京报

  周强要各级法院改变“一篇新闻通稿打天下”,确实,“新闻通稿”是信息发布的重要渠道,但不应是全部,更不能异化为应对媒体采访的“挡箭牌”。

  《新京报》报道,最高法院新任院长周强日前称,各级法院要改变过去“一篇新闻通稿打天下”的做法,结合各类媒体不同的受众需求,把法院依法公开的信息、媒体关注问题、社会公众兴趣点三者结合起来。

  改变“一篇通稿打天下”,这一说法令人耳目一新。相信很多媒体人有过类似经历,一起突发事件之后,找到相关部门采访,对方常常回答:“会有新闻通稿”。“新闻通稿”是信息发布的重要渠道,但不应是全部,更不能异化为应对媒体采访的“挡箭牌”。所以,需要改变“一篇通稿打天下”的,不仅是法院,所有公权力部门都当如此。

  “新闻通稿”的缺陷,不仅在于新媒体时代,其时效性和表现形式等难以完全满足公众要求,还在于常与之伴随的“选择性公开”。民众想听的,通稿不说,或者说得不解渴。这种官方通稿内容和公众关注点的“错位”,有时甚至比事件本身还招致不满。比如,今年2月某地一次事故之后,当地官媒的一篇报道,引发网友吐槽、媒体批评,因为“1300字的报道中,有1134字表扬政府部门和官员如何辛苦工作,却没有出现一次伤亡人员或家属的名字”。该新闻稿,就是“通稿”失效的典型例证。

  另外,有些时候,因为“通稿”信息有限,回答不了民众的疑问,从而导致一些不实信息的传播,负面效应不容小觑。

  通稿失效的主要成因,并非是通稿形式,而是其背后的“通稿思维”。这种思维不是以公众利益为旨归,而是选“我认为能说的”、“我认为重要的”公开。这种思维过度自信,不尊重媒体的专业意见和要求,不尊重新闻规律。比如近年来,央视在突发事件后的直播中,就曾多次出现主播打断连线的地方官员的情形。因这些官员首先极力想表达的,往往都是自己很尽职、领导很重视等信息,而非民众关注和媒体需要的实质内容。但公众的疑惑得不到及时解答,官员即便确实做了不少工作,也难以得到应有的认可。

  常有人说如今官方和民间呈现两个舆论场,之所以如此,和很多时候官方信息公开还停留于“我说你听”,缺乏有效沟通不无关系。公众想听的官方不说,官方在说的,公众一定不想听,共识从何谈起?新媒体时代,一个地方的事件,往往会引起举国关注。事件造成的直接损害在地方,但信息不透明却挫伤整个民心,损害政府整体形象、影响司法公信。就此而言,改变“一篇通稿打天下”的意义,符合社会的潮流。

  和公权力机构相关的信息公开,都应做多维考量,而不是单向思维。告别“通稿思维”,告别自说自话,尊重媒体报道自主权,养成与公众互动交流的习惯,应是所有公权部门都该去做的事情。(王华)

责编:刘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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