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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对1%的拆迁:如何保护少数人的权利

2013-08-10 09:24 来源:新京报

  2013年8月初,广州杨箕村的“钉子户”被拆除了。从2010年4月,杨箕村公布城中村改造方案至今,一波三折,持续三年的“拉锯战”终于告一段落。这场被称作是“百分之九十九对百分之一的拆迁”,有许多可圈可点之处,对城中村改造,对村民自治,都有诸多借鉴之处。

  新京报约请知名记者、主持人柴静撰写“记者手记”,2013年1月28日,她主持的央视《看见》栏目曾推出报道《百分之九十九对百分之一的拆迁》。

  同时,专访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沈岿教授对杨箕村拆迁这一案例进行分析。

  一起原本简单的“拆迁谈判”,是如何一步步被推向“下游”的?

  ■ 观察

  逼向下游的谈判

  1

  我们到杨箕村的时候,两辆挖土机正在挖两米多深的壕沟,黄泥水把仅剩的几栋留守户的房子隔成一个个孤岛,电线剪断了,水管也被砸漏了。挖土机边上看守的人说得很清楚,就是要逼里面的人出来“因为我们没活路了”。

  我们踩着很深的泥,绕了半天弯子才接近里面的楼,留守户中,有一家男人两年没有下楼了,宣称楼口绑着炸药。另一户引着我去他房子里看,每一层水泥楼板,都用滚木和铁链做成防护网,养狗看护。外面挖土机边上,大锤正在敲打隔壁的墙,每敲一下,我们站的地板就震一下。

  以往采访拆迁选题,这种对峙常见,但通常发生在政府或开发商和农民之间。我之前从没遇到过冲突双方是村民,而且这个有800多年历史的村庄,多是宗族血亲。

  杨箕村四千多人,99%以上的人已搬走两年,只因几户留守不拆,无法建房回迁。有一百多位老人在等待中死去,孩子上学困难,在外租住贵而远,对峙日渐升级,直到发生肢体冲突和流血事件。一千多位迁出村民在留守户门前集会,老人小孩子拉着横幅站在楼下,一位老太太对我们说“我举双手双脚支持强拆。”

  2

  4年前采访农村土地问题时,时任中农办主任陈锡文说,中国的农村村委会,应该渐渐褪去政治和经济功能,实现村民自治,农民可以成立经济联合体来解决自己的经济事务。

  我对这样的中国乡村没有经验,直觉认为“娜拉出走”是解开束缚,但不清楚这之后会具体发生什么,杨箕村让我看到门推开之后发生的事情。

  广东改革先行,这个村庄1999年已经撤销了村委会,改由股份合作经济联社管理村民的经济事务。这也是为什么这次村民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甲方不是地产商,是村庄的经济联社,安置补偿方案也由联社主导,拆迁是旧城改造,没有货币补偿,拆一补一,迁回来就是,违章建筑的面积也折算材料费补偿,谁先搬谁先挑房,前期村民搬得很积极。开发商在大半年后,通过招标拍得这块地皮时,95%以上的村民已经搬出。

  这时这场看似自主的拆迁却搬不动了。

  留守户中有个代表叫李健明,他说坚持不搬的主要原因是程序违法,拆迁这么重大的事情,应该由全体村民表决公共事务,而不是开个股东会议由69个代表决定。

  村经济联社的董事长拿出一个本子证明有全体村民表决结果,我看了一下,只是村民参加拆迁动员会的签到。问表决的方式是什么?她说当时有区领导坐在台上,“我们在台上说,贴出来的城中村改造的方案就是这样,有没有意见你们去反映。就这样叫他们提意见,没人说出声。”

  我问是不是应该有一个技术性程序,让每个人都有一个明确表达自己意见的机会?

  她说“四千七百个村民怎么去表决啊?”她认为有市里的试点文件和区政府领导主持的动员大会就够了——这位董事长之前做了二十多年村支书,村委会撤销后,多年管理的习惯还在。

  “这个事先的程序可能会很困难,但是如果没有这个表决机会的话,后面带来的时间可能会更长,更复杂,对不对?”

  她说,“反正不到一个月,99.5%的人都签了。”

  结果,就是这剩下0.5%的人,达不成共识,使整个拆迁不可能完成。迁出的人的房子为赶进度已经拆了,一点回转余地都没有了——为了追求效率而形成的僵局,效率往往是最低下的。

  3

  李健明并不道德化自己的维权,他承认现在的对峙就是“利益博弈的一个方式,大家心里都清楚。一天不拆,利息损失就比给我赔偿还要大。”

  杨箕村在广州最繁华的中心商务区,他认为应该按市场价来计算自己的房子价值,“我一瓶冰红茶值三块,凭什么一块五卖给你?”加盖的违章建筑当年是用来出租的,他觉得赔偿低了,“凭什么你当年收我出租的税,现在不承认这个面积?”

  已经搬走的村民批评留守户绑架所有人,漫天要价,经济联社负责人也满腹意见:“可以给利益给你,但是你不能这样,你要一千万,少了一分都不行,那怎么可以?我们99%的村民回来闹事怎么办,怎么处理?”

  搬走的村民范伟忠是李健明的小学同学,晚上深一脚浅一脚去了他家楼下,想谈谈,李健明没开门,站在窗口说“我知道你不会有恶意,只是不方便让你上来,不知道你是受人所托或者是怎么样?”

  “没没没。我只是觉得大家是同学,作为我自己我等了两年半回迁,你们没签我们就一日不能回,我们就回迁不了,你说是不是这个原因?”

  “人各有志啊。你也讲不服我,我也讲不服你,我觉得,维护我的正当利益不是羞耻啊,不是像很多人认为,阻碍了许多叔伯兄弟,对不起祖宗,争取自己的正当权益,有什么对不起祖宗,没骨气的人才对不起祖宗……”

  在利益面前,靠血亲之情或者同学之谊谁也说服不了谁,只有一条出路,诉诸法律。

  法院判决很快,也很明确——此地是旧城改造,涉及公共利益,宅基地的产权为全体村民所有,少数服从多数,留守户的房子应被强制拆迁。

  但2012年5月9日,强拆开始后,被征收户李洁娥从5楼跳下身亡,拆迁停止。

  我问李健明为什么留守户不遵从这个法律判决?他说,“杨箕经济联社把土地倒卖给了地产商,就不存在公共利益了。这个判决不合法。”

  杨箕村想开发盖楼,没有钱,只能引进开发商。国土资源部同意广东作为试点推行这一方案,也是考虑到农村财力不足,鼓励社会资金参与,通过招标方式引入企业参与拆迁和未来的土地使用。

  试点之意,是要在现行土地制度下,寻找农村(尤其是城中村)土地开发利用的新方法。但新旧矛盾难以解除,法理上梳理不清,讨论不足,一时无法在上游解决问题,只能摸着石头过河,走到河中间才发现乱石林立,犬牙交错。这正是李健明博弈的筹码,他批评政府的旧城改造文件于法无依,也与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冲突,司法判决不能让他信服。

  两方都已下水,身处下游急流,能进不能退。只好血肉相搏,分外惨烈。

  2013年1月16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但终审判决之后,法院表示,暂不强制执行,将继续“力争通过调解去化解矛盾和纠纷”。表面看去,好像是司法软弱,双方都认为法律没有保护自己利益。但沈岿说:“法律不排除谈判与调解,尤其在解决历史形成的复杂问题面前。”

  原本应该在上游进行的谈判,被迫在下游完成,这是迫不得已的现实,让双方都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但是绕不开,非走不可,只能回到原点,涉河而过。

  4

  双方对峙了这么长时间,一直到我们离开广东时,李健明与村联社,开发商和政府,几方都没有坐下来谈过,不听对方声音,只有挖土机的噪音相闻,彼此以“黑社会”相称。

  节目播出后,僵局看上去还是维持了一段时间。近日,留守户达成一致意见决定搬迁,李健明说决定性因素是越秀区政府主动找他谈判——调解的主体是政府,貌似是对市场的干预,但事情的前因由行政力量在上游留下,他们不得不挺身入局,在下游出面解决。

  李健明说区政府找他前,看了十几遍这期《看见》节目,要看他的论述到底是什么。“他们理解我的难处,也尊重我的维权。他们有一句话最触动我,他们承认我是在合法范围内维权,他们也有分析为什么法院要判我输。反正他们有诚意谈,我也有诚意跟他们谈。”

  最终谈判的价格没有公布,李健明只说他接受的补偿是“迫于形势”,离开的村民也没有因此起风波,采访时双方最焦虑的都是自己的孩子,搬走的村民起早贪黑送孩子上学,在没有操场的小学校寄居。留守户小孩子的卧室有个大锤砸的洞,她和弟弟每天只看同样的DVD,没有电视,线被剪了。在学校没人理她们,她养了一条小狗,在废墟上陪伴俩人。

  搬迁的村民说:“如果再不默认给他们的好处,我们不知道要再等多少个两年半。没办法之中的办法,你也有小孩,我也有小孩,不需要搞成这样啊。”

  这是一个妥协的结果。但三年后能以相对和平方式结束对峙,避免更多流血冲突已相当不容易。

  采访中沈岿教授说:“民主其实就是一个妥协的过程,要承认大家生活在一起共同生存,各自有不同利益诉求,你承认他的利益的正当性,也让对方能够承认你的利益的正当性,从中获得一个大家都能够接受的方案,或者一个立法,这就是一个妥协。”

  妥协不是一个让人有快感的字眼,但是杨箕村曾经追求速度,在两个月内拆平1400多栋房屋,创造了“城中村改造的签约速度纪录”,日后为此付出沉重代价。假如这不是一场被逼向下游的谈判,李洁娥仍当活着。 □柴静(央视《看见》栏目记者、主持人,2013年1月28日播出《百分之九十九对百分之一的拆迁》)

责编:王嘉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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