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调节居民生育意愿要有前瞻性

2013-11-05 08:38 来源:光明日报

  据媒体报道,山东省长岛县因上世纪80年代放宽二胎政策,一度出现人口反弹,可是未过多久就进入负增长,且持续至今。尽管生育政策的口子一点点在放大,可是该县人口的增长还是没有达到政策设计之初的预期。据了解,当地独生子女家庭除享受看病优惠,还享有不同等级的物质奖励,居民因此不愿多生。如今,在人口老龄化的压力之下,当地相关部门开始积极调整人口政策。

  近年来,围绕人口政策应当“从紧”还是“放开”的争议日渐升温。在居民一方,严格的一胎制不仅没能很好地照顾到个人生育意愿和权利,而且在现实中屡屡“跑冒滴漏”;而在政府一方,则担心一放就乱,致数十年计划生育的成果前功尽弃。在这其间,还夹杂着部分群体出于经济利益的考量,阻挠政策的调整。随着经济转型推进和人口老龄化进程加速的双重叠加,如何合理调节居民的生育意愿、实现人口结构的优化,已经到了需要重新审视相关政策的关口了。

  当前,居民生育意愿和政策限制出现不协调,甚至相关政策调整被认为滞后于社会现实,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者,老年人口和新生人口比例急剧失衡,今后“谁来抚养老人”确实成了一个问题;二者,城乡不同的生育限制和不同的经济水平,呈现出人口逆城市化的反向激励;三者,一些地方政府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时“走样”,社会抚养费征缴和使用不透明,甚至沦为变相鼓励超生和私自截留的工具,也使政策的公平性打上了问号。

  如何科学合理引导居民生育意愿?笔者认为,需要平衡好几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前瞻性和现实性的关系。人口生育节奏和人口结构变化具有长期性和周期性,不是短期调整就能“立竿见影”的。因此,对待生育政策要有长远规划,且必须建立在可靠数据和精密统计分析基础之上。另一方面,必须积极面对人口现状出现的新变化,及时进行调整,不能“铁板一块”,更不能一味强调过往经验而丧失改革创新的动力。

  二是科学性和公平性的关系。人口繁衍生育受到诸多方面的复杂影响,既包括居民家庭的客观物质条件是否允许,也受到居民个人主观意愿和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如果一部分人严格遵守了政策限制,却没有得到应有的激励;而另一部分人则频频超生,置身法外不受制约,这无疑将严重侵蚀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科学合理调节居民生育意愿,迫切需要与时俱进的顶层设计,也需要有更加开放、更加人性化的制度努力。就生育这一关乎千家万户的课题而言,人们并不缺乏参与的热情,也不缺乏可供参考的智慧,如果政策的制定停留在收紧或放开,或者仍旧只依靠行政手段,政策就难免会趋于简单,在执行中也难免会因为政策不配套而变形走样。社会发展到今天,作为保住底线的行政手段固然不可或缺,但更加人性化的经济手段和政策激励,才能激发人们遵循政策的热情和信念,让政策真正实现最初的目的。(马致平)

责编:刘大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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