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报:强拆报刊亭背后的利益博弈

2014-08-11 07:59 来源:北京晚报

  《北京晚报》8月7日报道,被强拆的报刊亭已达到72座,而强拆行动尚未结束。建外城管强拆前对经营者的口头通知是:报刊亭存在于距离地铁口不足15米,出售了饮料等超过经营范围的商品。从口头通知到强拆,经营人并未拿到书面通知,也没有被告知其有行政复议的权利。为了阻止强拆,一名经营者甚至爬到报刊亭顶上,从情感上说,经营者的命运令人同情,而强拆者容易引起民愤。

  这些报刊亭从法律上说是否应该被强拆,还是有争议的。北京的报刊亭始建于1997年,报刊亭工程曾3次被列入政府为市民办的60件实事。报刊亭从样式到经营管理模式都是经过政府审批统一规划实施的。此番整治报刊亭主要依据北京市2007年出台的《北京市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规范》。建亭合法合规,拆亭似乎也合法合规,那么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

  目前报刊亭属于“多头管理”,市邮政管理局、北京邮政总公司、报刊零售总公司和区县零售分公司都能管理报刊亭。而整治工作又牵扯到市市政市容委、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及各区县相关部门。在这种九龙治水的局面下,日常管理和整治强拆都离不开这些部门权力与利益的相互博弈,其中最主要的还是邮政与城管。而经营者作为重要的利益一方,通常没有能力参与博弈,只能被动等待“有关部门”的决定。这次强拆,甚至连北京市报刊零售公司的负责人都自称搞不清楚原因。

  我曾深入研究过郑州2012-2013年的强拆报刊亭事件,从中或可管窥各地的拆亭逻辑。当时郑州市421家报刊亭皆被拆除,郑州市城市管理局执法管理处处长董杰说,有些地处十字路口的报刊亭违章占道,遮挡和影响行车视线;有的报刊亭存在违规经营的问题,经过多次转租或者转卖之后,造成“经营者和注册者分离”,让相关部门监管起来十分棘手。就是这些听起来颇为可笑的理由,成了城管局强拆报刊亭的借口。拆到最后城管局还是祭出了一个“万能借口”:报刊亭是违章建筑。报刊亭在郑州已经经营了十多年,如果确系违章,过去城管局为何让他们久久存在呢?根本原因还在于利益。

  大概在1995年2004年年底,郑州报刊亭归属市政部门管辖,每年固定向城管局缴纳1200元占道经营费,而市政每年也都给予发放占道证。从2002年开始,郑州市政府就由市精神文明办牵头,联合城管、工商、邮政、文广新局、民政局等多个部门共同整治报刊亭。其中牵扯到的部门利益较多,政府部门间一直达不成共识,这事于是拖了下来。到2005年年初,城管局已不再征收占道费,市政不再发放占道证。此后,城管局称报刊亭为违章建筑了。

  耐人寻味的是,北京目前除了强拆一部分报刊亭,新式报刊亭的设计也在酝酿中,新报刊亭还准备采取小型化设计,引入自动售报系统。今年3月已经陆续有一些试点,除了一般的杂志报刊发售外,报刊亭还设置有数字终端,能提供水电煤气费、手机费的缴纳,以及多种便民服务信息。这固然是接下来报刊亭转型升级的主要方向,从单一的报刊服务升级为全面的便民服务。而新式报刊亭如何管理收费,显然面临利益的重新洗牌。北京报刊亭的月管理费目前不到一千,但部分被倒手的报刊亭,月管理费却是数倍以上。三元西桥并不算是北京最紧俏热门的区域,此地的报刊亭月管理费却逾2900元,一年缴纳3.5万元。一旦报刊亭升级换代,管理归口和收费标准重新洗牌,其中的部门利益可想而知。

  因此,仍有必要继续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尤其是那只收费之手,一旦政府部门忙着创收,公共利益必遭荼毒。(陶舜)

责编:刘大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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