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铲除器官贩卖重在法治疏导

2014-08-11 08:00 来源:京华时报

  近日,武汉市江夏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地下贩肾”案,被告人邓某、陈某合谋,通过给他人进行肾脏移植出卖人体器官,先后组织实施了6起肾脏移植,其中两起未遂,牟利近百万。

  早在2007年,我国就已立法禁止人体器官买卖,从而结束了器官移植的放任状态。同时,一个不能忽略的现实是,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的统计,我国每年约有30万器官移植等待者,但仅有1万人能够获得合适的器官供体并接受移植手术重生。

  正是在巨大的利益刺激下,一些非法之徒选择了一条“黑色途径”,借以获取“黑色利益”。由此,我们看到,一个三甲医院的主治医师,一次开刀竟可以获得相当于大半年工资的收入,是以为恶多次,却能甘之若饴。就连作为捐肾的受害者,也在丰硕利益的促使下加入其中,为虎作伥,更说明了人性追逐利益的原始驱动力。

  可见,打击非法器官移植需要加强法律监管,更需要从制度设计上重新考量,通过法律激励举措特别是社会道德认可,不断扩大志愿人群,为器官移植提供足够捐献体,借以形成一个健康循环的器官移植网络。(欧阳晨雨)

责编:刘大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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