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花炮企业合法,并非是安全“标签”

2014-09-25 08:09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22日下午,湖南醴陵浦口镇一花炮厂发生爆炸,造成6人死亡,38人受伤。据悉,该花炮厂是一家有证合法企业,爆炸原因仍在调查。发生爆炸的工房为仓库区无药材料工房。初步认为是企业擅自改变工房用途,将无药工房改为有药生产工房,从而引发事故。(9月23日《京华时报》)

  湖南醴陵浦口镇一花炮厂发生爆炸,已致6人死亡、38人受伤,令人痛心疾首。当地初步认定事故为企业擅自改变工房用途所致,即将“无药工房”变成了“有药工房”,这显然是一个常识性错误。如果是一家非法企业,出现这种低级错误,还可以理解。问题是,这是一家合法企业,令人无法客忍。可见,花炮企业合法,并非是安全“标签”;越是合法企业,越要注重安全生产。

  事实上,在湖南醴陵浦口镇,近年来发生过多起花炮厂爆炸事故。2011年2月18日,浦口镇河泉村的华胜烟花厂发生爆炸,72岁守夜老人遇难;2011年12月11日,浦口镇碧泉村万李出口花炮厂车间发生爆炸,共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2013年6月9日,浦口镇冷水村华美鞭炮厂仓库的2吨多鞭炮爆炸起火,事故造成3人受伤,其中2人重伤。每次事故的发生,都与企业安全生产知识匮乏、在生产过程中违规操作等有直接关系。这次一花炮厂发生爆炸,为低级错误所致,既是对安全生产的轻视,更是对生命的漠视。

  相比之下,同为“中国花炮之都”的浏阳市,也是湖南高危产业聚集度最高的县市之一,全市现有各类高危企业1400多家,其中烟花企业1024家,涉危从业人员30余万人,烟花年产值占全省出口总额60%,内销占50%以上。然而,在浏阳市,无论是生产者还是监管者,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容不得丝毫的麻痹大意。特别是,浏阳市每年强制退出100家烟花企业,即企业累计3次受到安监部门行政处罚的,一律责令强制退出;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的,实行“一次死亡法”。因此,浏阳市烟花企业连续5年未发生较大安全事故。

  可见,浏阳市的做法,值得各地借鉴。特别是,为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我国已制订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出台了相应配套措施,对烟花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但由于多方面原因,一些事故仍难以彻底杜绝。这也提醒并警示相关部门,应切实加强对烟花的监督管理,严把生产、储存、出厂、上路、过境等关口,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并切实加以整改,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等违法行为,严格处理相关责任人,以此有效遏制此类事故的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张西流)

责编:刘大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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