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采取重罚模式打击制售假行为

2018-03-13 09:34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决不允许假冒伪劣滋生蔓延;让问题产品无处藏身、不法制售者难逃法网;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制假售假成本低、利润大,买假用假也能带来一时之利,要在短期内完全禁绝假冒侵权现象确非易事。不少代表委员和法学专家认为,从立法上降低制售假入刑门槛、执法上统一各地标准、围剿线下生产源头、探讨多元治理模式以提高制售假者违法犯罪成本等几个方面,有望成为未来解决假货问题的重要途径。

  “让假货成为全民的公敌”“像打假币打酒驾一样打击造假行为”“要让造假者终身负债”……代表委员们对打假提出的各种建议,着力点均在于加大打击力度、提高制假售假违法成本,充分表明社会对打假问题已形成共识。现阶段,需要采取重罚模式遏制制假售假行为,令造假者付出最沉重的法律代价。无法从制假售假方面获利,才能达到惩处该违法行为的目的。

  假货不仅令消费者蒙受经济损失,部分假货质量低劣,更可能埋下安全隐患,影响消费者身心健康。假货,还侵犯到品牌所有者的权益、威胁到合法经营者的利益,是社会经济发展的负能量。若假货销售到海外,还可能会直接影响中国商品的海外形象,阻碍中国品牌的对外输出。

  当前我国社会已经进入消费升级的阶段,人们对产品和服务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不再单纯追求物美价廉,而是希望购买到物有所值的放心商品。这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过程,证明消费者的购买力在不断提升,品质消费意识亦随之提升,是国货提质增售的最好机会。但由于假货的肆意泛滥,令消费者频频上当受骗,也影响到了国民消费升级的步伐。

  大部分消费者缺乏假货识别能力,只能寄希望于官方出手,通过法律手段遏制假货,维护消费环境。可当前法律,对制假售假行为的处罚较低,违法行为认定门槛过高,令不法分子毫无忌讳,甚至故意钻法律漏洞,令法律打假难以发挥效力。因此,从假货对社会经济造成的危害性考虑,应对制假售假进行严厉打击,依靠完善的司法制度,让假货无处遁形。

  由于线下假货生产源头仍未根除,许多制假售假犯罪甚至形成领域性、区域性的假货产业带,需要采取全方位打假策略,对各个制售假环节进行严打。同时,打假也要强化地方责任,各地方政府应行动起来,对一些地方的庇护行为依法予以惩处。(作者:江德斌)

责编:王庆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