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毁“违禁电器”并非处理学生上策

2016-11-10 17:48 来源:映象网

  电吹风、电水壶、烧水棒、电饭锅……2日,成都郫县团结镇一所职业学校的运动场上,进行了一场“校园违禁物品清查活动”,这些被学校禁止使用的寝室“违禁电器”,在学生面前被当众用斧头敲碎,进行集中销毁。(11月7日《成都商报》)

  学校为了学生安全考虑,禁止学生在宿舍里使用大功率电器,初衷无疑是善意的。学生在宿舍里使用大功率电器确实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现实中多起学生宿舍火灾事故就是学生使用大功率电器引起的。而且,这一招是学校常用的措施,即便是在国外,也有不少高校禁止学生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但是,学校将没收的学生使用的“违禁电器”直接集中销毁,这种做法很不妥,涉嫌侵权,更谈不上是破解和处理学生使用“违禁电器”的上策。

  从法律角度说,即便是学生违规使用的“违禁电器”,所有权归学生合法所有,属于学生合法的私有财产,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学校并非行政机关,不享有没收权,没收和销毁“违禁电器”,实质上都是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属于不合法的侵权行为。因为《民法通则》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另一方面,“违禁电器”终究是学生花钱购买的,有的还能继续安全使用,学校直接销毁,太过浪费。即便学校不让学生在宿舍用大功率电器,也可以选择代为保管,等到放假让学生带回家去,不必直接销毁。很多老师处理学生上课玩手机,都采用这种办法。

  学校有效破解学生在宿舍使用违禁电器问题,加强对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关键还是要依靠技术和制度,而不是简单、粗暴的销毁。

  首先,学校要完善学生后勤保障工作,改善学生的生活条件,比如可以在学生宿舍添置饮水机,方便学生打水、喝水,降低学生对在宿舍里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冲动。学生在宿舍中使用最多的大功率电器就是“热得快”。

  其次,学校应当积极与电力部门沟通,投入资金更换学生宿舍已经老化的电线,对学生宿舍电路进行改造升级扩容,让学生在宿舍内可以安全使用更多的家用电器,大功率电器不必“一刀切”的禁止使用。

  再者,学校应当完善学生宿舍的管理制度,提高学生在宿舍使用违禁电器的违规成本。对于屡屡在宿舍使用违禁电器的学生,可以给予校纪处分,既可以取消他们住在学生宿舍的权利,非义务教育的还可以对他们劝退乃至开除学籍。学校完全可以通过校纪校规的惩处,倒逼学生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不敢使用违禁电器,而不是以侵权方式没收、销毁学生使用的“违禁电器”。(何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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