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

2015-06-09 10:06 来源:映象网

  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战乱没有暴力的社会中,我们应当珍惜眼前拥有的这一切,为社会为国家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作为中国公民我们应当自觉地以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为核心内容,以自己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为思想来源,把国家主人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权利义务观融为一体。应当具有参与意识、监督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提高自身素质,确立力行的价值追求和选择。

  国家应当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增加教育机构,宣传、引导和强化国家法制制度。加强对公民政治参与意识的教育和实践。政治参与意识是公民意识的核心,而公民意识的核心又是立法意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实只有在立法方面人人平等了,才能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因为立法权在所有的权力中是最重要的权力,在不代表甚至损害公民利益的法律面前,是不可能人人平等的。只有充分体现了人民利益的法律才是良法、善法,立法听证不但在立法源头上体现了民意,体现了我们的政治文明和民主立法的精神,也为法规在未来的实施中被严格遵守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扩大对外开放,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领导干部应当起好带头作用,加强法律权威教育,培养其自觉带头护法守法、依法办事的法律意识。公民参与立法,才能真正地把反映人民利益和要求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实现以法治权、以法治官、以法治国,从而从制度上、法律上保障和确认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并规范制约国家权力及其运用。

  作为新闻工作者应当加大宣传国家政策,宣传法律知识的力度,做好政府与人民之间的沟通,起到桥梁的作用。将人民的信息反馈给政府,将政府的政策传达给人民,促进构建和谐社会。

  构建和谐社会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应当循序渐进,一步一步的有计划有目的的实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有条件的地区要快马加鞭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并进而向以社会发展为中心的和谐社会开足马力,奋勇前进!(ylmzuiaiwlh)

责编:刘大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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