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贫救急不救伪,咋落实?

2014-04-10 09:55 来源:映象网

  5月1日起,我省将启动实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在省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急救但身份不明或基本生活难维持、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无条件急救,严禁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拖延诊治。

  众所周知,治理疾病就是跟时间赛跑。然而,如果患者没有预缴治疗费,或者后续的治疗费用不能及时到账,很多医院会对你说:对不起,暂停治疗!公众对这样只认钱而没有仁者之心的医院非议颇多,但从情理上讲,医院也有医院的无奈我们也不妨多一份理解,毕竟,医院不是慈善机构。

  我们当然不能过多地抱怨医院,而是应当多想措施,缓解这样的尴尬。其实,很多地方都设立了善意的绿色通道,不过,好像又都没有真正开辟明晰的解决渠道。现在,贵州省明确规定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无条件救急救贫,而且分级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避免因“等钱救命”导致严重后果发生,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可以预想,这样的善政会被一些人钻空子,比如一些患者本来有自救的经济能力,但偏偏想伪装成穷人,骗取应急救助基金,这样的人该咋办?没关系,贵州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也有应对措施,那就是坚决不让这些人钻空子,相关规定明确指出: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不支付经查实身份、有负担能力但拒绝付费患者的急救医疗费用。这样的规定是可以理解的,然而,是否会发生这样的境况:基金监管委员会查明患者不符合救助,不支付救助金,但患者咬定自己贫困,无支付能力呢?如果真的这样,医院怎么办?

  若这样的情况发生了,医患双方处在僵持阶段,进而耽误了治疗,就与“救急”的初衷相违背了。窃以为,预案中还应增设应对此种情况的规定,当患者作伪装贫时,医院的治疗应要按步骤进行下去,不能因此而僵持。但同时,医院要并对患者及家人讲明,治理费用将转成贷款,由法律部门追偿,而且患者承担追偿成本,以此杜绝其浑水摸鱼的侥幸心理。(黄齐超) 

责编:刘大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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