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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通“夺命快递”折射乱象 倒逼快递业转型

2013-12-25 08:48 来源:人民网

  11月29日,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一居民因收到被氟乙酸甲酯污染的圆通快递而中毒,经抢救无效死亡,同时有多人出现中毒症状。12月20日经山东省邮政管理局通报后,一石激起千层浪。舆论普遍认为,“夺命快递”暴露出快递行业的收寄验视制度形同虚设,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转型刻不容缓。

  “毒快件”处理失当酿惨剧

  据调查,寄件单位为湖北荆门市熊兴化工有限公司,投递过程中造成外包装破损,致使液体泄漏,污染其他快件。该公司称这是第三次通过圆通快递样品,之前询问其他快递公司均被拒。

  虽然圆通声称事先并不知晓所寄物品的性质,对于寄件方的隐瞒行为,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正当权益,但在这起事故中,圆通并不仅仅是受害者,在多个关键环节的处理失当最终酿成惨剧。首先,圆通并没有承运危险品的资质;第二,圆通未对寄件进行严格验视;第三,在员工出现呕吐症状后,其加盟公司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当地邮政管理部门报告,而是自行对疑似污染快件进行了隔离,并投出了污染较轻的快件,导致了收件人的死亡。

  目前,寄件工厂已经停业整顿,相关负责人被警方控制;收寄快件的沙洋运通物流公司由于收寄验视不规范被依法吊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潍坊捷顺通有限公司被责令进行整改,被罚2.8万元,全省进行通报批评。

  家属不认可圆通道歉

  12月20日至22日,圆通经由官网、微博等渠道做出回应:圆通速递对有毒快递中遭受伤害的消费者及其家属,表示深深的歉意;公司将会尊重邮政管理部门对圆通速递相关加盟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不会回避责任,将配合警方调查,积极整改;对本次涉事的潍坊加盟点,决定采取清理出加盟网络的处罚。

  然而,死者家属对“道歉”并不认可。家属称,网上道歉太过冰冷,没有一丝“温暖”和“诚意”,事发后20多天,未接到过圆通公司正式致歉和慰问,也没有赔偿方案,两次协商均无结果,要求圆通尽快协商赔偿问题。

  同时,家属还透露,“圆通的人在县城呆了10多天而不和家属联系”,指出圆通方面可能曾到县城“公关”,试图将此事压下。经由央视报道后,圆通的“道歉说”饱受质疑。

  法规沦为一纸空文 “野蛮扩张”终酿惨剧

  根据《邮政法》规定,邮政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并执行邮件收寄验视制度。用户拒绝验视的,邮政企业不予收寄。但在执行的过程中却大打折扣,沦为一纸空文。许多快递员工资是记件制,验视会花费时间降低收入,加之顾客反对隐私受侵,在侥幸心理下,一些快递员干脆对寄件直接放行。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井喷式”发展,快递业高歌猛进,迅速“繁荣”,圆通、申通、韵达等多数快递公司用加盟模式迅速扩张。快递行业同质化竞争严重,为了更大的利益和更低的成本,加盟和招工门槛极低,导致快递企业对其网点和分公司很难进行很难做到严格监管和培训,增加了基层网点出现违规行为的可能性。重庆大学教授廖成林就指出,加盟模式使快递企业陷入了“利润越低、服务越差、违法行为越多”的恶性循环。

  同时,目前的邮政监管机制疲软,力量有限,无力监督庞大的快递业市场。东北新闻网评论就指出,监管部门只能在事后对快件的流程进行追溯,以判断在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并进行追责,这种机制难以在源头保障快递服务的质量和安全。监管乏力,导致多数违规的企业并没有受到相应惩罚,助长“有法不依”的行为,埋下致命隐患。

  悲剧并非偶然 行业亟需转型

  山东省邮政局在事故通报会上称,“这是一起偶发的违规寄递禁限物品造成的责任事故”。对此,央广网认为,这是责任事故,是意外事件,但绝不能就此认为是偶发。如果发件企业不隐瞒,收件快递企业严格验视,圆通加盟公司按规、及时上报,不自行处理,悲剧就不会发生。

  而这起本不该发生的悲剧,或许可以给予管理粗放的快递行业加速规范的契机。

  国家邮政局12月22日发出紧急通知,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落实收寄验视制度的专项检查整治活动。通知要求,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要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同时还要求积极推广北京、河北、上海、浙江等省(区、市)加盖收寄验视章的管理措施,检查中发现未加盖收寄验视章的快件,一律视为未进行收寄验视,据此追究企业的管理责任。

  对于如何治理安全漏洞,实现快递业的转型和重建,各方媒体和专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1、完善验视制度 普及快递规定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陈鹏飞认为,为了打消消费者担心泄露隐私的顾虑,可参考车站的安检设备,督促快递企业建立一套完善的安检系统,做到既不侵犯客户隐私权,又不让违禁物品漏网。

  重庆大学教授廖成林称,有部分群众不了解什么可以邮寄,什么属于违禁品,应对快递业管理规定进行宣传,提高社会的知晓度,减少因不知晓而误投的情况。

  2、向直营模式转变

  廖成林建议,快递业应逐步将“大跃进”式的加盟模式改为直营模式,行业管理部门应给予政策、资金方面的扶持。在转向直营模式的过程中,企业应一切从自身实力出发,精耕细作,保证服务质量和利润水平。

  3、建立更明晰的管理规范

  《新京报》认为,快递业要发展,同时更要规范,但不必因噎废食,一下将快递业管死。在立法上,需要建立更明晰的快递业的管理规范,对于快递企业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件,应让企业承担巨额代价,从而倒逼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让“夺命快递”不再重演。

  《长沙晚报》认为,一般性物流企业,必须严格恪守营商边界,避免以侥幸投机的心态染指可疑业务;特殊物品快递行业,能有更细分的发展和更显性的存在。在此前提下,确立更明确的法律规则,实现社会物流与危险品的彻底切割,快递的清洁与安全化才有实现可能。

责编:李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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