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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中国民告官案件:百姓胜诉率低亟待加大监督

2014-09-24 07:41 来源:新华网

  从“民告官、立案难”到“民告官、不怕难”,再到“民告官、可胜诉”,随着我国社会转型的加快,百姓通过法律手段起诉政府的案件明显增多,传统文化中“民不敢告官”的历史大为改观。

  分析人士认为,“民告官”案件的立案、审理与执行是一个国家和地区法治环境的“晴雨表”,它不仅关系到公民的法制意识和权利保障,同时还体现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

  从“立案难”到“可胜诉”

  上海泰瑞物业发展公司发现一家叫上会资产评估公司的资质有疑问,这家公司称拥有财政部1999年签发的资质证书,而该公司2000年才成立。从2006年起,泰瑞公司就通过行政诉讼方式要求财政部予以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均被财政部以不宜公开为由而拒绝。

  泰瑞物业认为,该公司向法庭所出示的盖有财政部公章的证书无效。今年5月,北京一中院终于受理了此案,8月下旬,通过法庭审理,财政部作出答复称,上会资产评估公司的A级评估资格不存在。

  这是一起典型的“民告官”案件。泰瑞公司董事长周亚伦表示,“财政部是重要的国务院直属部门,这一行政诉讼虽然时间很长,但最终的结果是令人满意的,表明法治在进步。”

  一些数据足以印证这番话。北京2013年“民告官”案,百姓打赢了843起官司,胜诉率为12.1%。受理案件中,近五成涉及民生领域;深圳“民告官”案件已从1987年至1989年的年平均3宗,上升到2013年的3840宗;自1990年行政诉讼法实施到2012年,全国法院一共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91万余件,年均83168件……

  据了解,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首次提出,“民告官”案件行政机关“一把手”应该出庭应诉,同时不要求“具体行政行为”,就是说这类诉讼可以不是针对特定公民等做出有关权利义务的单方面行为,这也让“民告官”更容易立案。

  河北省8月份下发《关于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的通知》,明确规定在9种情形下,行政机关“一把手”必须出庭应诉。无正当理由不出庭应诉,将通报批评或依法追究责任。

  9月18日,深圳市委书记王荣走进市中级法院旁听了一起“民告官”案件的审判全过程。该市宝安区环保局对龙华的一家手机卖场以扩音喇叭招揽客人带来噪声污染为由决定罚款2万元,然而从检查认定到实施罚款时间拖了4个多月,没有按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立案,这一处罚决定被法院判为程序不合法予以撤销。对此判决,王荣表示,希望更多的民众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碰到一些问题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

  不再逆来顺受,不走极端路线

  随着我国法治的进步,公民维权意识不断提高。然而,一些部门执法人员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在运用行政权力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有的该公开信息没有公开,有的超越法律授权、擅自进行裁量。

  从“民告官”案件结构上看,信息公开和环境保护一类案件明显增多,而涉及房屋补偿、土地拆迁的案件一直在高位运行。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表示,党的十八大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并要求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我是纳税人,有法律依据就不要害怕。给我服务的公仆做得不好,或有违法乱纪行为,为何不能告上法庭?”将财政部告上北京一中院的周亚伦如是说。

  “以前想也不敢想,怎么可以把‘当官的’告上法庭呢,几千年来都是‘官老爷’,现在情况不同了。”山东东部某市一位将国土部门告上法庭的农民表示,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及时答复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专家认为,“民告官”案件的增多,首先要看到可喜的一面,国家这些年重视法治建设,重视普法教育,再加上公民文化水平的提高,权利意识和维权热情高涨,“民告官”案件增多在情理之中。

  “百姓对政府有了意见和不满,不再逆来顺受,不走极端路线,而是选择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马怀德说,法律法规也日渐完善,行政诉讼法施行后,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陆续出台。

  不过,另一方面也令人担忧。“‘民告官’案件的增多,表明我国社会转型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社会矛盾高发、多发,机会不均以及成果未能共享等问题值得高度关注。”山东大学教授王忠武表示。

  “针对城乡发展不均衡、贫富差距扩大等问题,如果公共政策运用不当,会导致土地拆迁和环境污染等社会矛盾凸显以及群体性事件频发。”王忠武说。

  百姓胜诉率低,亟待加大监督

  社会矛盾凸显期,需要修改行政诉讼法使其成为更好的“稳压器”。但是长期以来,行政诉讼容易受到行政机关干扰,其主要表现为“立案难、判决难、执行难”。

  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显示,2013年,各级法院受理案件1421.7万件,审结、执结1294.7万件,同比分别上升7.4%和4.4%。然而,2013年各级法院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12.1万件,2012年是12.9万件,2011年是13.6万件。也就是说,各类案件的审结数量总体上升了,但“民告官”案件的审结率却连续三年呈下降趋势。

  马怀德表示,我国行政案件原告胜诉率总体不到10%,审判效果和质量不容乐观,其原因是地方政府通过各种有形无形的方式对行政审判加以干预。此外,有的领导干部以言代法压法及至违法现象仍然存在,一些执法人员滥用职权,法外用权、执法不当问题屡屡出现。

  今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行政诉讼法进行大幅度修订,意在破除存在已久的“民告官”障碍,加强法院对“明显不当”行政行为的撤销权、强化审判监督等,推动中国社会民主程度。

  专家指出,十八届四中全会将要确定“依法治国”任务和目标。“如今‘民告官’越来越顺畅也从一个侧面表明中国的法治和社会进步进入了新阶段。”马怀德表示。 (记者 张志龙)

责编:李宜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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