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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加澳成中国贪官主要藏匿地 频现“腐败子女村”

2014-11-06 09:51 来源:环球人物

  澳方协助“猎狐”

  今年7月22日,中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猎狐2014”,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3个月后,澳大利亚警方向媒体透露了配合中方行动的相关情况。

  《悉尼先驱晨报》报道称,澳大利亚联邦警察亚洲事务部长官布鲁斯·希尔在接受采访时说,澳大利亚将帮助中国追查外逃到澳大利亚的贪官,他们在澳的非法资产也将被查封。据称,澳联邦警察已经与中方敲定了一份包含约100人的“优先名单”。几天后,澳大利亚广播公司进一步披露,澳大利亚当局会在几周内,查封中方通缉的7名重要经济逃犯的在澳资产。据《财经》杂志报道,这7人中包括云南省原省委书记、国家电力公司原总经理高严,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和河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长童言白等人。蓝甫、高严和童言白分别于1999年、2002年和2004年逃往澳大利亚。他们现都已加入澳大利亚国籍并取得了澳大利亚永久居住权。

  此次中澳联手追逃的第一目标将锁定高严。出逃前,高严为云南省委书记、国家电力公司总经理。在他手里,至少有3个不同名字的身份证、4本中国护照及1本港澳通行证。1997年8月,高严被任命为电力部党组书记、副部长兼国家电力公司副总经理。1998年又升任总经理。此后,他以养病为由,长期和情妇住在上海的“行宫”中,电力公司的工作都用电话遥控秘书完成。据说,下属汇报工作也很难见他一面。在1997年至2001年的4年间,高严明里暗里支持其子高新元插手电力系统工程项目,为他人承揽电力系统工程收取好处费,一笔就达千万元。此后,电力系统进行改革,高严一手掌控的电力帝国被拆分瓦解。嗅到“危险”的他,在被“双规”5个月后的2002年9月,躲过层层检查,潜逃海外。事后,仅被查出转移、藏匿的港币、美元等就折合人民币500多万元。2003年11月26日,高严因严重违法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从他出逃到被警方锁定,已经过了整整12年。

  高严不是个例,“猎狐2014”也不是中国首次集中追缉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自2008年以来,中国公安机关先后从54个国家和地区成功将730余名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缉捕回国。这些外逃人员多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利用职权为他人牟利、转移财产等罪名。涉及资金比较巨大的,多为国企负责人和金融行业者。外逃企业负责人中,多数涉及的罪名是涉嫌利用职权牟利,骗购国家巨额外汇,走私普通货物、逃税,合同诈骗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前半年,全国检察机关通过加强反腐败国际司法合作,运用劝返、引渡、移民遣返、执法合作等措施,共抓获潜逃境内外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320名。包括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在内的多个国家为中国的追查贪官行动提供合作。截至今年9月,中国已经与63个国家缔结司法协助、引渡和移管被判刑人等条约。

  追逃追赃困难重重

  由于贪官外逃资产是以各种隐秘形式进入澳大利亚的,因此目前没有确切的数据表明中国贪官在澳资产到底有多大规模,前文所说10亿美元计,也只是个约数。虽然澳方愿意配合中方追逃追赃,但法律人士指出,在实际操作中还面临不少困难。

  首先是法律和社会制度不同。澳大利亚联邦警察亚洲事务部长官布鲁斯·希尔承认,中国贪官大都经过长时间的准备策划,他们先将配偶孩子送到澳大利亚,自己名下几乎没有任何资产。潜逃后,他们再慢慢地将贪污所得转换成诸如房产、股票等合法资产。希尔说:“他们并不是一夜之间忽然离开中国,身上也没有大量现金。大多数情况下,他们都是小心翼翼并且精心策划的。”由于澳大利亚法律对私人财产予以严格保护,在中国的外逃资产被“洗白”之后,如何认定、追索这些资产,本地法律又应如何适用,不仅是中方面临的挑战,对澳大利亚司法机关而言,也是一个问题。

  其次,澳法律专家指出,中国和澳大利亚之间没有引渡协议,导致一些贪官滞留澳大利亚不归。而且,外逃贪官也可能利用澳大利亚移民保护法的一些漏洞,如申请避难等,逃脱回国接受审判。因此,追逃过程可能很漫长。但是,中国和澳大利亚同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成员,澳方理应对中国追查外逃贪官予以配合。

  依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此次澳方与中方的合作绕开了没有双边引渡协定的司法障碍。对自以为“身份合法”的外逃贪官来说,这是决定性的威慑。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黄风认为,此前,中国和加拿大等国在遣返外逃贪官问题上的重大分歧之一,是无法在分配外逃贪官转移到当地资产方面达成共识。而此次中国和澳大利亚在这一问题上达成了一致,这也是澳方承诺联合查没外逃贪官非法资产的前提。希尔态度明确,这些钱“从来都不应属于他们(外逃贪官),而是从中国窃取的不义之财”。

  尽管困难重重,但中国政府的态度也最终让外逃贪官无处可逃。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近日表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反腐败和境外追逃追赃工作。在惩治腐败问题上,态度坚决,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腐败分子不论逃到天涯海角,都一定要将其绳之以法。(《环球人物》杂志记者 邓黎 姜琨)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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