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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遗成功后莫过度开发

2015-07-07 07:33 来源:北京青年报

  日前,在德国波恩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9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上,中国“土司遗址”通过审议,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至此,中国世界遗产总数已达到48项,继续稳居世界第二位。

  但凡看过阿来的名著《尘埃落定》,恐怕都对书中土司王国的神秘、土司制度的流变,倍觉好奇甚至感慨。土司制度确已尘埃落定,但土司文化,以及土司遗址仍有生命力。正如世界遗产委员会认为,中国申报的土司遗址,“表现出尤为显著的土司统治权力象征、民族文化交流和国家认同等土司遗址特有的共性特征,是该历史时期土司制度管理智慧的代表性物证。”说的正是此理。

  土司遗址申遗成功,标志着湖南、贵州两省实现了世界文化遗产“零”的突破。意义不容低估,但是更应该看到的是,究竟为何申遗,申遗成功之后怎么办?

  据报道,“申遗热”始于上个世纪末。当时,鲜为人知的平遥、丽江等古城因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而声名鹊起,并很快成为新兴旅游地,创造出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能由此认定,一些地方申遗就是为了开发,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但也不能回避,有的地方申遗成功后,确实存在过度开发的现象。比如,丽江古城、故宫等世界遗产,因“旅游业过度开发、遗产地不堪重负”,被世界遗产大会亮“黄牌”。

  比亮黄牌更可怕的是亮红牌,即除名。一个案例是,德国著名旅游城市德累斯顿,因其存有大量巴洛克式古建筑,2004年被成功入选世界遗产名录。但是,此后当地政府疏于保护,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警告后仍然置若罔闻,最终被除名。殷鉴不远,谁也不愿意看到千辛万苦申报成功却被剥夺称号的悲剧。

  其实,对于有价值的遗产,不管有没有申遗成功,都应该下最大努力保护。申遗成功之后,更应该竭尽全力保护。正如著名古建筑专家罗哲文所称,“世界遗产在地域上是我们的,但绝不仅仅是我们的,而是世界的,世界的就是共享的。保护是我们的义务,传承是我们的责任。这才是‘申遗’最根本的目的。”诚然,申遗只是手段,而不能把它当成面子工程,或者牟利工具。否则,就是本末倒置,还不如不申遗。

  值得欣慰的是,从民间到官方都意识到了这一点。国家文物局副局长童明康谈及申遗问题,称通过申遗立刻吸引大批游客并不现实,而且申遗理念一定要正确:申遗第一是为了保护,第二是为了保护,第三还是为了保护。问题是,在政绩驱动下,如果一些地方官员以保护的名义开发,借机敛财,怎么办?如果缺乏惩戒措施,只是简单提醒就不会太有作用。目前,上上下下都沉浸在申遗成功的兴奋之中,往往没有动力设置约束性条款。因此,光靠呼吁是不够的。

  世界遗产沉淀着历史的记忆,保留着传统文化的脉络,如果把它们变成单纯的商品,甚至肢解他们、糟蹋他们,就是暴殄天物!更重要的是,这些世界遗产具有不可复制性,一旦破坏再也难以复原,就不可能找到原来的气场。著名作家冯骥才说,民间文化遇到危险要打120,像医生一样抢救民间文化。对世界遗产,更应该如此。不仅打120,还要打110,谁打世界遗产的主意,就依法处理谁。善待世界遗产,留住悠远的文化基因,这是我们的责任。(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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