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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改革,正沿着法治轨道前行

2015-08-19 10:10 来源:半月谈网

  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涉法涉诉信访一律由政法机关处理、信访投诉请求通过法定途径分类解决……来自今年7月全国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交流推进会上的信息显示,近两年来,我国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在整体谋篇布局上已迈出关键步伐,改革“正能量”驱动信访形势持续稳中向好。

  “法治信访力克积弊。”不少信访工作者认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通过法治信访、把涉法涉诉纳入法治轨道,明确信访法定职责和权限,真正落实诉访分离、树立法律权威,是这一轮信访改革最大的亮点之一。

  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家信访局局长舒晓琴近日表示,随着改革向纵深推进,改革的复杂度、敏感度和关联度正在进一步凸显,后续面临的任务和挑战可能更加艰巨,但开弓没有回头箭,改革只能加速不能降挡,未来将更加注重信访改革的系统性和协调性,紧紧抓住关键环节聚焦发力。

  法治信访在路上

  法制信访在路上

  信访办不能成为“全能办”

  在不少人眼中,“信访”最容易联想到的场景可能是,呼天喊地、场面乱糟糟、人群乱哄哄,此类场景不能等同全部现实,却是某些现实问题的折射。一些信访工作者坦言,多年以来,由于多种复杂因素影响,部分群众习惯选择信访途径反映和解决权益类诉求,而在特定历史阶段信访部门从行政维稳思维出发,承担了超出《信访条例》规定范围的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来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信息显示,该领域信访量每年都在百万件以上,占全国信访总量的15%以上,“小马拉大车”成为困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信访工作的一个大难题。

  和国务院部委相比,基层信访压力有过之而无不及。深圳市福田区信访局一位干部告诉记者,由于基层政府的一些部门的法定职责、法定途径、法定程序仍不够清晰,存在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甚至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导致基层信访部门转办、交办不畅。群众初信初访不能就地及时解决问题,结果很容易导致越级上访、群体上访,“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信访办不是“全能办”。这位干部说,福田区近年来所处理的来访事项中,约有一半以上本不属于信访事项。

  为解决这些问题,近年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渐次铺开。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明确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更是明确提出,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深圳市信访局局长林超金认为,改革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就是对群众反映的各类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各部门法定职责进行梳理分流、依法处理,厘清信访事项受理范围,分别导入相应的法定途径,引导信访人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维权思维。

  法治信访力克积弊

  记者近日在深圳市福田区信访大厅访前法律工作室看到,这里有3名律师正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我们的主要工作是开展访前甄别疏导、访中依法化解、访后跟踪评估。把法律宣讲到位、把道理解释清楚,有助于消除疑虑、解开心结。”该工作室驻点律师郑黎晟说。

  福田区的探索是当前多个部委和省市因地制宜寻求破解信访渠道入口过于宽泛、受理范围不清晰等难题的缩影。国家信访局提供的资料显示,我国各级信访部门正积极开展诉访分离改革,加强教育疏导,引导信访人依法向有关政法机关反映涉法涉诉问题。

  在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方面,37个部委已有25个出台或基本形成清单,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计生委等5个部委已出台规范性文件。

  据湖北省信访局局长张猛介绍,湖北省信访局组织国土、住建、水利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坚持督系统、系统督,变“单打”之功为“组合”之效,推动信访突出问题降温。

  “诉访事项有分离,权利救助无死角。”深圳市信访人丁某1982年从内地停薪留职到深圳再就业,退休时发现因工作调动手续不全无法领取退休金,为此多方反映无果、甚至两次进京上访。信访部门受理后引导分流其到区法院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最终让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喜中见忧仍有盲点

  城乡建设、劳动社保、国土资源、农村农业等领域问题占信访总量的60%以上,推进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的工作任重道远;重复信访占信访总量的20%以上,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有待提升;越级走访仍较普遍,依法逐级走访的基础还不牢固……来自全国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交流推进会的信息显示,当前我国信访工作制度改革虽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信访工作仍面临一些突出问题。

  “如何解决‘上热下冷’、改革措施难以落实的问题?如何提高基层信访干部的素质?如何让不同职能部门形成解决问题的合力?如何进一步推进诉访分离改革……这些都是下一步我们需要重点思考和解决的问题。”国家信访局副局长张恩玺说。

  舒晓琴认为,信访改革喜中见忧、存在盲点和瓶颈的关键原因之一,是一些部门和地方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改革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中缺乏系统性和紧迫感,“有的固守思维定式,‘穿新鞋走老路’;有的标准不高、要求不严,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碰到难题往后退、遇到麻烦往外推,导致改革举措打折扣。”

  在全国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交流推进会上,舒晓琴不点名批评了个别地区依法逐级走访工作不到位,强调要防止信访事项上下都不受理,形成“堰塞湖”,一溃堤酿成大问题。

  也有信访工作者认为,信访改革、法治信访意味着司法机关、政府职能部门要打破部门利益、履行职责,这不仅是信访部门“一家之事”,还需要诸多职能部门和司法机关的参与支持。

  改革“只能提速不能降挡”

  面对困难和阻力,信访改革正继续沿着法治轨道不断前行。2014年3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正式颁布《广东省信访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首个地方信访立法。此外,山东、河北等省信访立法工作正在加紧推进。

  “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是信访工作的核心,也是衡量和检验改革成效的根本标准。”舒晓琴表示,开弓没有回头箭,改革只能加速不能降挡,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未来将继续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督查督办、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加强和规范联合接访,进一步聚焦实现信访秩序的根本好转,提升信访工作信息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自觉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才能从源头上预防信访问题的发生。”舒晓琴说,对各种社会矛盾、各方面的诉求应认真梳理分析,既要依法按政策解决合理诉求、保障合法权益,又要防止以闹求决、以访谋利等现象发生。

  长期关注信访问题的深圳市委党校教授傅小随告诉记者,只有实现高水平的法治信访,才能更好地促进政府职能部门科学决策、严格执法、敢于担当,才能在全社会更好地养成相信法律、依靠法律和尊重法律的良好社会风气和行为习惯,使法定渠道成为解决民事纠纷的主要渠道和公平正义的有力保障,从而带来更加和谐安定的社会局面。(半月谈记者 何晏 詹奕嘉)

责编:谢瑜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