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酒后脚踹死四个月大女儿

2013-09-12 08:30 来源:新京报

  新京报讯 四个月大的女婴遭遇颅脑损伤、呼吸循环衰竭死亡,而凶手则可能是她39岁的父亲。检方指控其父因对女儿哭闹不满而大打出手。本周五,北京一中院将公开宣判此案。

  据检方指控称,被告人刘迎洁于2013年1月31日凌晨,在本市延庆县延庆镇其住所内,因对其女小欣(化名)哭闹不满,用手击打小欣面部、脚踹小欣,致小欣颅脑损伤、呼吸循环衰竭死亡。被告人刘迎洁作案后,于2013年2月1日被控制归案。

  据相关材料显示,案发当晚,刘迎洁先是外出喝了一斤二锅头,到家想要休息时看到女儿还在不停哭闹,于是拿起奶瓶喂奶。结果女儿继续哭闹,他上前就是一巴掌,之后尽管妻子上前劝阻但仍一脚踹向女儿,正好使得小欣头部磕到床上搁置的木质柜子上。

  案发后家人报警,但是刘迎洁却将自己和女儿反锁在屋内,一边抱着孩子一边挥舞菜刀,等到警察设法进入房间将其制服后,小欣已经死亡。经鉴定,小欣符合钝性外力作用于头面部、致颅脑损伤、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据其辩护人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律师侯兵彦介绍,最初刘迎洁及其家人都没有委托律师,最后还是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定辩护,但是最初会见时刘迎洁还是很抵触律师,甚至在庭审中也不愿吐口表示悔意,还反复强调“爱怎么判怎么判,随便!”

  辩护律师介绍,小欣系早产一个多月的早产儿,本身就身体虚弱,刘迎洁自己也没想到会造成如此严重后果,庭审时小欣的母亲提出刑事附带民事索赔要求。

  目前,该案已经在北京一中院走完了全部庭审程序,本周五将公开宣判。(记者张媛)

责编:李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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