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一夜情做诱饵推天价消费 受害者拒出面作证

2014-03-26 08:15 来源:京华时报

罗某右二等人被带上法庭。京华时报记者欧阳晓菲摄

  罗某右二等人被带上法庭。京华时报记者欧阳晓菲摄

  在QQ上用“漂流瓶”传递一夜情诱饵,然后将上当者骗至咖啡厅,由美女陪同喝酒消费。账单少则几千,多则几万。以男子罗某为头目的18人团伙在半年时间内利用这样的手段诈骗多起,非法获利20余万元。昨天上午,罗某等18人在东城法院受审,他们承认指控。检方表示,该团伙作案次数应该远远超出目前掌握的情况,很多被害人不愿出面作证。

  >>庭审现场

  团伙头目微笑入庭

  昨天上午9点半,法警将18名被告人依次带进法庭。18名被告人中有8男10女,绝大多数人在25岁左右。团伙头目罗某竟然面露微笑,不时向旁听席张望,一些女被告人则不停拭泪。

  据检方指控,罗某为天空岛咖啡厅店主,他勾结组织黄某、赵某、赵某某(在逃)等人,分别招募张某等10名酒托,采购员、服务员胡某等3人,以及两名保安,通过网络聊天,以“交友”“一夜情”为诱饵,约被害人到天空岛咖啡厅内进行高消费,骗取财物。从2012年底到2013年5月,该团伙以这种方式诱骗一些男士,并作案成功。经过查证,截至该团伙被端掉时,共诈骗获利20余万元。

  检方认为,罗某等18人构成诈骗罪,应当予以刑事处罚。

  >>组织结构

  专人收费专人盯防

  罗某表示认可指控,但对作案得手的金额有异议。

  据罗某供述,他在2013年元旦左右包下天空岛咖啡厅,一开始生意并不好,他便模仿一些酒吧拉客的方式,打算雇佣一些女子,以交友为名拉客。

  罗某在网上招聘了一些“托头”,这些“托头”则雇佣一批较为固定的酒托。罗某说,他在咖啡厅里还安排了特定的服务员和保安,每个“托头”都有一个专门的服务员负责结账;而保安则负责监视酒托与男客人分手后的情况,对于那些准备“闹事”的客人,保安会出面“震慑”。

  罗某还称,只要行骗得手,每笔消费他提25%。据被抓获的酒托称,每次消费,她们可以拿到消费金额的20%至25%作为提成。

  >>天价消费

  酒水售价加十多倍

  既然是“高消费”,那么酒水一定是“天价”。

  罗某称,咖啡店中酒水、小吃的售价水分很高,“每瓶长城干红进价30多元,售价380元;每瓶解百纳进价40元,售价480元;罗纳山售价680元、波尔多售价880元、极品波尔多每瓶1280元、法国香槟售价1380元、黑莓梅洛特售价1480元,这几种酒进价都是100元左右;拉菲传说进价280元,售价3880元。”作案时,罗某销售酒水的价格是进价的10多倍。

  据其他被告人供述,事主徐某两次被该团伙诈骗,徐某总计消费了2万余元。如果按照罗某供述的进货价格,徐某实际消费的酒水等物最多价值1000余元。

  >>办案经历

  很多受害者未作证

  罗某团伙的诈骗伎俩最终还是被识破,有客人发现上当受骗,立刻报警求助。警方随后端掉该团伙,罗某等人落网。经过对罗某的审讯以及受害者指认,该团伙被认定的诈骗金额在20余万元。

  办理检察官认为,本案众多嫌疑人实际诈骗人次、得手金额其实远远超出目前查证的数额。“应该说本案查证属实的事实,只是他们全部作案的九牛一毛。由于被害人未能主动报案,或者侦查机关虽经工作但联系不上被害人,或者被害人因为被骗数额相对较小甚至是由于其他因素的影响而不愿出面作证,导致众多犯罪事实难以暴露出来。”

  在昨天庭审中,检方建议,对主犯应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案件未当庭宣判。

责编:刘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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