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作弊团伙涉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判刑

2014-07-10 06:43 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映象网讯(记者 沈春梅)昨日,东方今报记者获悉,杨某等4人给参加事业单位考试的人员提供“橡皮”作弊器,由专人负责搜答案、传答案。罗山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杨某等4人领刑。

  “提供答案,考过付费。”这样的短信或者小广告,想必有很多参加过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的人都收到过。杨某等4人就是通过散发小广告联系考生,然后趁机发财的。昨日,东方今报记者获悉,因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杨某等4人分别被法院判刑。

  【事发】

  散发小广告 称“考试必过”

  2013年7月中旬,信阳市罗山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处于报名时段。7月18日上午,小竹来到罗山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报名,报名出来后看到门口有俩年轻人在给考生发广告。

  “考试必过,过后收费。”小竹接了一份小广告。2013年8月2日,小竹领到准考证后,按照小广告上留下的联系方式打了电话,对方让他到当地某酒店签协议。

  【经过】

  给考生传答案 因信号屏蔽未遂

  小竹说,签完协议后,考试的前一天,发小广告的人又让他去拿了考试接收器——“一个橡皮样的设备”,说考试时带进考场,到时候他们会把答案发送到接收器上。不过,小竹没敢把设备带进考场,而是放在门外的包里了。

  事实上,就算小竹把接收器带进考场也没用。“上午考完了,没弄成,因为考场里有屏蔽器。”杨某供述,下午他们准备走时,被警察带到派出所里盘问。

  【调查】

  三次作案 曾成功向考生传答案

  利用无线传输设备向考生传输答案,和考生签协议“考过付费”,这个主意是杨某想出来的。

  据35岁的杨某供述,在罗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他们联系了三个考生,其中两人把设备带进了考场,但因考场信号被屏蔽,拍的考卷照片无法传出来。而在此之前,2013年7月,他们在新野县一次招聘考试中联系了几名考生;2013年5月,在安阳一次护士护理专业考试中联系了20多名考生。

  据一名证人称,考试时她把接受设备带进了考场,一个半小时后设备收到答案,她抄了其中部分答案。考试成绩出来后,对方打电话说她成绩过了,然后按照协议向她要钱。

  分工

  搜答案、传答案等专人负责

  杨某供述,包括他本人在内一共有4个人参与向考生传送答案:杨某负责设备发放和传输答案,张某和李某负责招生、在网上搜答案,翁某负责开车,挣到钱后平分;前期购买设备、消费都由杨某负责。

  结果

  涉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

  4人被判刑

  罗山县检察机关称,因罗山县考试场地屏蔽措施到位,杨某等人作弊未能得逞。 在安阳、新野两地的两次考试中,杨某等人通过无线传输答案,证据充分。

  罗山县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8月,杨某等在罗山县作弊时未能得逞;2013年5月,杨某等人向20余名考生传送答案;2013年7月,杨某等人向3名考生传送答案。法院认为,杨某等4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检察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在三次作案中,杨某参与3次,张某、李某、翁某分别参与2次。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罗山县法院一审判决,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分别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两年;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两年;判处李某和翁某管制各1年。

责编:李争
0
我要评论
用户名 注册新用户
密码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