泳池救生员猥亵7岁女童 负责人称非正式上岗

2014-08-27 11:05 来源:华西都市报

  泳池救生员猥亵7岁女童 负责人称非正式上岗

    昨日,执法人员在当事游泳场检查救生员资格证情况

  近日,自贡一名7岁的女童在游泳过程中遭遇“咸猪手”——游泳池救生员趁女童家长不在身边的机会,对女童进行了猥亵。目前,该救生员因涉嫌猥亵未成年女童已被逮捕。

  昨日,当事游泳场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位“救生员”并非正式上岗。“当天救生员人手不够,他是我们这边的常客,主动要求帮忙的。”

  见部分女性穿着暴露 救生员向女童伸出“咸猪手”

  8月6日,7岁小女孩丹丹(化名)和母亲来到自贡汇东某小区游泳池游泳。当天天气十分炎热,在游泳期间,母亲曾有一段时间离开丹丹到旁边的茶坊喝茶。而正是这段时间,丹丹遇到了一件“不好说的事情”:在游泳池旁,有一个叔叔曾经摸过她的身体。随后,丹丹妈妈立即向游泳池所在的学苑街派出所报警。

  接到丹丹母亲的报警后,汇东公安分局学苑街派出所立即对此事展开调查。经查,该游泳池的救生员陈某有重大嫌疑,并被派出所民警带回调查。经过审讯,陈某承认曾经在游泳池边猥亵过丹丹。

  据陈某交代,当天他在游泳池边担任救生员工作,由于看到正在游泳的部分女性穿着暴露,因而起了邪念。此时恰好看到无人陪伴的丹丹上岸休息。陈某见左右无人,就将丹丹骗到游泳池旁的花园边对其进行了猥亵。通过现场进行勘察取证,结果和双方描述的情形相符。8月21日,犯罪嫌疑人陈某因猥亵未成年女孩被逮捕,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泳池负责人回应 熟客帮忙,并非正式上岗

  昨日下午,华西城市读本记者来到当事游泳场,据游泳场负责人周某介绍,游泳场共有3名救生员,事发当天,一名救生员请假回家,一名有事去了绵阳,于是,游泳场仅剩一个救生员。

  “他经常来我们这边游泳,跟工作人员都比较熟。”周某说,平常陈某还会主动帮游泳场管理方做一些事,“事发前一天,他听说我们这儿救生员不够 ,他就主动要求要代两天岗,我想到只有一两天,并且我们还有一个持证上岗的救生员,就同意了。”随后,周某还将游泳场3名救生员的救生资格证拿出来给记者看。“对这个人印象很好,很热心的一个人。没想到第一天就出了事。”

  而据当天游泳池唯一上班的救生员秦平回忆,自己当天和往常一样在游泳池负责安全问题。“有个女士跑到我们管理处来说,她已经报警了,我们完全不晓得发生了什么事,后来没过多久,就有警察过来把他(陈某)带走了。”秦平说,在陈某被带走后,游泳池管理方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当时没有看到。太惊讶了,他这个人平常给人的感觉还不错。”

  “我们每天早上正式上班前和晚上收工后,都会对救生员再三强调对泳池的安全管理和卫生管理问题。”周某表示,游泳池今后还将加强救生员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最新进展

  当地文化市场执法队表示将加强救生员道德方面的建设

  昨日下午,记者随高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对市内几家游泳场进行了抽检,主要检查游泳场安全、卫生状况以及救生员从业资格等内容。

  据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张廷建介绍,救生员必须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并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会定期对证件,即救生员工作资格进行考察鉴定。“去年年底开始,救生员被判定为高危职业,国家随后出台了相关规定,开始全面对救生员的正规性进行整顿,必须通过专业考试才能得到上岗资格证。”

  “在我们以往的检查中发现,未持证的救生员上岗情况不多,部分是放暑假的大学生。”张廷建表示,在以前的检查中,更多的是安全和卫生方面的检查,“以后相关部门不仅要加强对救生员上岗资格的检查,肯定还要加强对救生员道德方面的建设。”民警提示教孩子学会自我保护

  在采访中,学苑街派出所办案民警表示,游泳池属于性侵类案件的高发地带,在带领孩子游泳更换衣物时,一定要做到父亲带男孩、母亲带女孩,不要让孩子离开家长的视线。另外,家长需要告诫孩子,游泳衣遮盖的部分,不能让任何人触碰。要求孩子在遇到危险状况时,第一时间告知家长、保安,不让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同时还要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引导孩子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切勿保持沉默,并及时向周围可信赖者救助。

  (实习记者 周洁 实习生 周晓雨)

责编:李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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