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司机为逃法律责任假装"好心路人"报警 已被刑拘

2012-04-23 07:51 来源:河南商报

  原来这报警人就是肇事司机,为逃避责任假装“好心路人”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他已被刑事拘留

  原来这报警人就是肇事司机,为逃避责任假装“好心路人”

  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他已被刑事拘留

  河南商报记者 李政

  昨日凌晨,肇事司机(自称好心人)刘某被送进郑州市第一看守所。一个“好心人”是如何成为肇事司机的?看完这篇文章,你就知道了。

  撞车事故造成一死一伤

  4月19日凌晨,郑州市中州大道发生一起一死一伤重大交通事故。

  当日,郑州110指挥中心接到一名男子报警称,中州大道黄河立交桥南下桥口,一辆“后八轮大货车”和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电动车上两名女子受伤,两名伤者被他送到河南省人民医院抢救。

  接警后,交巡警一大队民警随即赶往现场,地面上有一辆破损的电动自行车、一些电动车碎片、一大片血迹。现场没有发现报案所称的肇事机动车。

  调查过程中,事故民警接到了医院打来的电话,医生称,刚才事故中的两名伤者一人经抢救无效已经死亡,另一人仍在抢救。

  “好心人”说不清当时情况

  因伤者可以说话,意识比较清醒,现场勘察结束后,民警赶赴医院了解情况。

  伤者张某称,好像是和一辆带斗的铲车相撞。这个说法与报警人所称有较大出入。

  此时报警人已经离开医院,经电话联系,报警人称自己路过事故现场,但对事故发生情况叙述模糊不清,现已离开医院回家休息。

  事故民警发现,报警的“好心人”有肇事嫌疑,决定积极搜集证据后再与“好心人”见面。

  4月19日下午3时,报警人赶到交巡警一大队,仍然坚持自己是路过事故现场并且积极报警,及时对伤者进行施救,称自己是“见义勇为”。

  警方劝了“好心人”3个小时

  在民警3个小时的劝导后,在大量证据面前,报警人刘某如实交代了事实。

  4月19日凌晨1时30分,刘某驾驶装载车沿中州大道自北向南行驶至黄河立交桥南下桥口处时,与一辆逆行的电动车相撞,造成电动车驾驶员腹部严重受伤,乘坐电动车的女子跌落在装载机上。

  随后,刘某电话联系自己的朋友开车前来一同将两名伤者送至医院,又通知另一位朋友到现场将自己的装载车开走。为逃避法律责任报警,他谎称是后八轮货车和电动自行车相撞,自己是过路群众。

  交巡警一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郭志东称,肇事司机刘某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谎报事故事实,未保护事故现场,造成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逃逸,涉嫌交通肇事罪,现已被刑事拘留。

  (线索提供:孟先生)

责编: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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