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孩子学校与同学打架撞伤头部 医药费用无人管

2011-11-01 09:47 来源:东方今报

  10岁孩子在学校课间休息中被同学推撞上栏杆,头部严重受伤。可推人的孩子家长却迟迟不为受伤者药费埋单。

  □东方今报记者 李娟娟 河南电视台民生频道记者 白小莉 高鹏

  【孩子】 校内受伤 医药费用无人管

  10月11日下午,正在上班的罗先生接到学校电话称:小天佑在学校受伤。匆忙赶到学校后,罗先生见到小天佑头部一直在出血。见状后,罗先生抱起孩子就送到了郑州人民医院,经检查孩子因头部受到冲撞,出现了脑震荡,头部存有大片淤血,出血伤口需缝针,孩子当天就住进了河南省妇幼保健院。

  10月28日,病房内,罗天佑一直躺在病床上。因住院费用问题,医院中断了治疗。

  受伤的罗天佑说,10月11日课间,他和同学正在楼道中玩,另外一姓康的同学无故

  推了自个一把,他身子一倾斜,因为没站稳,头直接撞到栏杆上,后又撞到了墙角。

  罗先生告诉记者,目前孩子已住院17天,花费了2万余元。除了学校垫付的4000元外,对方家长一直没露面,只是托人前后送来一次500元、一次1000元后,就再没有说法。

  【对方家长】 孩子打架 双方都有责任

  10月28日,郑州市纬三路小学校长接受采访时称:罗天佑是在课间因为同学推拉受的伤。

  “要不行通过法律途径吧。”康同学的父亲康先生说,孩子在学校打架,不能怪一方,双方都有责任,所以医药费用不能他们出。

  据了解,因罗天佑家庭经济情况不好,家里目前已经无力再拿出孩子的住院费用。

  “现在学校也在尽力帮助天佑。但是毕竟对于住院治疗费用,学校的帮助还是少数。”罗天佑的班主任老师说。

  【律师】 学校和对方父母都有责任

  河南荟智源策律师事务所律师夏在强说,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即使双方都有过错,但是一方受伤,一方没有受伤,那么没有受伤这一方想得到损害赔偿是不可能的。现在是康同学把小天佑弄伤,那么康同学的父母就应当对天佑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这件事情又是发生在学校,学校对学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因此学校也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对于天佑的所有医疗费用,按照法律规定,应该由康同学和学校共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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