圃田乡发现炼制“地沟油”窝点 违法加工点已被拆除

2012-05-05 08:38 来源:河南商报

  满满一缸油,还有一定热度

  河南商报记者 王春胜 实习生 唐勇军/摄

  河南商报记者 李政 赵强

  近日有市民称,郑州市管城区圃田乡后屯村北麦田里,在两排杨树间的隐蔽处,有一个涉嫌炼制“地沟油”的非法窝点。

  5月3日夜,郑州市管城区食品安全办公室(简称“食安办”)协调多部门突击检查该加工点。管城区食安办负责人强调:该窝点属于非法废弃油脂加工点,不具备炼制“地沟油”的条件,昨日上午已被拆除。

  现场

  圃田乡有炼制“地沟油”的窝点

  近期,郑州市民老陈向商报报料,管城区圃田乡后屯村有个非法炼制“地沟油”的窝点。他是该村村民,已观察了近两个月,窝点内几乎每天夜里都有两个人在工作。

  “白天从来没人,天一黑就有一辆机动三轮车,把几个大化工桶拉到这里。”老陈说,因为窝点离他家麦地很近,他能每天近距离观察。

  据老陈了解,加工人员不是后屯村人,化工桶里都是像“地沟油”一样的废弃油脂,每晚炼好当即拉走。

  5月3日晚7时许,记者来到后屯村,从该村主干道向北直至东风渠河堤,沿河堤向东约500米处,路南的麦田里有一个用砖头垒的棚子。老陈说,“地沟油”炼制窝点就在那里。棚子前后有成排的杨树,不易被发现。但200米外就能闻到恶臭。

  加工窝点约20平方米,院里空无一人,放有一个硕大的方缸,里面装满了百余斤红褐色的废油脂。缸上摆着两个塑料筐,筐里是满满的食物残渣,上面压着一个大石块,老陈说,通过挤压,残渣里的油脂渗到下面的方缸里。缸下是烧火的通道,还留有两块柴火。缸后有一条小沟,已被废渣填满。老陈说,油炼过后剩余的废渣被撇到这条沟里。院里的另一侧还放着一个黑色化工桶和捆着长竿的大勺。

  查处

  违法加工点已被拆除

  3日晚9时许,记者电话联系郑州市质监局办公室副主任李文玲。她说,并不知道查处“地沟油”是否归质监局管,即便要查处也要上报领导,走完流程。随后,她说了句“我有事,我在外地不在郑州”即挂断电话。记者再次拨打电话,已无人接听。

  记者又联系了管城区食安办主任苏保军。当晚11时许,管城区食安办组织区质监分局、工商分局、食药分局以及圃田乡政府和龙子湖派出所等执法部门连夜对此加工点实施联合查处。

  苏保军表示,去年在管城区,他们联合执法数百次,捣毁“地沟油”加工窝点200多处。

  为何仍有漏网之“油”?圃田乡政府副乡长刘畅认为,个别加工点选址更加偏僻,“今后会加强巡查”。目前,执法部门已印制2万份宣传单,发放给村民,实施有奖举报。

  昨日上午11时许,苏保军致电河南商报记者称,该窝点属于非法废弃油脂加工点,不具备炼制“地沟油”的条件。昨日上午该加工点已被拆除,并妥善处理油水混合物。下一步要求相关部门实施布控,如发现所产油水混合物流向食品领域,公安机关立即立案,各监管环节进行查处并追究场地租赁方的连带责任。

  据郑州市城市管理局一位相关负责人称,餐桌垃圾回收、处理属于特种行业,必须经行政许可,否则属非法行为。废弃油脂处理成生物柴油也要经过城管部门现场考察,下发许可证,企业作出承诺才能进行。

  尴尬

  政府回收“地沟油”遭抵制

  在苏保军看来,要杜绝“地沟油”,除多部门联合整治外,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也很重要。

  他举了个例子:在郑州,政府组织的正规收油队依法收集饭店的垃圾时,往往遭饭店抵制。“饭店愿意把废油卖给私人收油队,因为他们出价高。”

  据相关人士称,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中提到,娱乐、餐饮等单位按规定要把本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委托取得服务许可证的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运送到指定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所。而且,禁止将废弃食用油脂作为食用油脂生产、销售或者使用,违者将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虽然有条例规定,但因为收购价格低,所以饭店不买账。”苏保军称,如果政府能给予相应补助,效果会更好。

  (线索提供:范先生、陈先生;稿酬各50元;报料电话:0371-86088666)

责编: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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